第132部分 (第1/4页)

说着,我有模有样,动真格去翻那一堆恶心的狗毛。

段焰也拉住我的手,存心找碴,邪恶说:“承认吃一只狗的飞醋让你很难堪?”

见我瞬间涨红一张脸,他啧啧有声:“冷萱,你一个高级动物却跟一只低级动物计较,是不是心胸太狭隘了?你说我应该怎么说你好呢?”

我半天答不上话,不是,是忘记了要答话。他说的好像有理耶,枉我这么聪明的脑袋怎么去生一只狗的气?

他忽然命令说:“去给吉米拿件衣裳,别冷死它了。”

我一怔,他回头:“去啊!是不是你忍心见它冷死?拿厚的!”

眨了眨眼,我还是站起身子,“拿谁的衣服?”

他冷嘲:“你做的好事,当然拿你的还能拿谁的?”

我骇然:“可是他是公的耶!它的同类不笑死它吗?”

段焰的脸渐渐眯了起来,在他的逼视下,我已经知道了答案。转身,走入房里,但我谁的衣服也没拿,而是拿了一条毯子,和几根收缩绳。

瞧瞧,我简直是在找罪受。

段焰看见我手中的毯子,眼中闪过一丝轻蔑:“还懂拿毯子证明你不太笨!”说着,他已经用手去剪毯子,才没多久,就剪成长方条,给吉米一圈一圈的缠上。

“绳子!”他又命令,那专注的眼神,是我不曾见过的。

绳子递了上去,我静静地立在一旁,痴痴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那体贴的一面,从未对我展示过,竟觉有些心寒。

容不得我不生一只狗的气啊,毕竟我是人,而且对我极是粗暴,动不动就对我大吼大叫。

当给吉米穿好“衣服”后,段焰突然转过头,语出惊人,问:“你很好奇我和吉米还有庄青夏的故事?”

我一惊,他是什么意思?该不会,他想跟我讲他与庄青夏相恋的故事?

无视我震惊的眼神,他突然站起,面无表情扔下一句:“跟我到书房!”

——

当我第一次踏入现在这间书房,不禁又回想在美国偷看他情信的那一天。那一天他生气了,害我摔倒在地上还撞出鼻血。而今天,他却自动带着我踏入书房,这细微的变化,让我不免震憾。书房里,已经没有了庄青夏的痕迹,原因新婚日那天,他当着我的面把二人的所有相册和照片烧得干干净净了。

他又学凌志锋的模样,立在窗边,抽起烟来。

我不明白他为何突然想起要坦白心事和过去,似乎不愿意去揭这道疮疤,又忍不住地希望有人听他的心事。

吐出几口氤氲的烟雾,他沉声开口了,“我和她认识,可以说是吉米拉的红线。”

“啊!”我惊呼一声,果不其然,那只死狗很熟悉庄青夏。

“吉米是一只在美洲受过特训的警犬,而它真正的主人,其实是庄青夏,并不是我。”段焰回头看我一眼,说:“你第一次去凌家,它不咬你,或许是因为你和她长得特别相似。”

我点了点头。他又继续说:“庄青夏出自高干家庭,父亲是个军倌,吉米就是他父亲送给她的。吉米是只了不起的狼犬,它通人性,只要主人出事,第一时间它会想办法去救自己的主人。说出去也没有多少人会相信,它会拔打电话报警,若是家里瓦斯漏气,它第一时间是撞开窗户。当初青夏告诉我时,我也不信,但是事实她证明给我看了,我真的亲眼看见吉米拔打报警电话。”

“不是吧……”我何止是吃惊,简直不知道如何去形容自己震憾的内心了。

段焰清清喉咙,接着说:“我在美国留学,半工半读,除了学费是凌志锋给的,其余生活上和考古上,都是我自己给人家餐馆端菜盘子和给人送瓦斯赚来的资金来源。”

“你的乐趣果然不在建筑上,我那天看到很多考古的资料。”我附合了一句。

“我刚到美国不到一个月,那天,是我第一次送瓦斯,而第一次也是送至庄家。在没去之前,我就接到了客人的电话,那是一道银铃般的动听声音。她说:我家炉火打不着,可能没气了,你们送一瓶过来,地址xxxx,我当时失神了好一阵,原因她的声音太好听了,我在猜想,是什么样的女人能有这样的声喉。”他突然转头,说:“你们不仅模样一样,连声音都一样。”

我全身一震,脸孔飞红,那间接的夸赞让我不知所措。

段焰复杂看我一眼,才又说:“我按着地址,把瓦斯送去庄家,可是,庄家别墅大门紧闭,我按了无数次按铃也没有人来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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