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1924年,周作人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南京的所谓“下九流”如车夫、乞丐、捡破烂的、修锅补碗的之类,多聚居在高井街一带,据说有上千户人家。他们也吃也喝也赌,和富人的区别只在于方式。例如喝酒,他们的方式是:一包花生米或一块臭鱼,几个铜子的一碗烧酒,仰脖一饮而尽。醉后便四处找茬打架,弄个头破血流方休。

南京大报恩寺对过有一家叫马祥兴的清真小店,店小而名气大,一味“美人肝”更是驰誉一时。汪精卫也好这一口。抗战期间,汪常用荣宝斋的信笺自书“汪公馆点菜,军警一律放行”,派车去那里买菜。所谓“美人肝”,是一种鸭胰,每只鸭子只有一个胰脏,若拼成一盘菜,非几十只鸭子不成。

张恨水在南京办报时,秋天常到城北一带赏景。他认为南京城北“空旷而萧疏,生定是合于秋意的”。他一般是绕到丁家桥,在那里的一家茶馆泡壶毛尖茶,然后在附近切两毛钱的盐水鸭子,包五分钱的椒盐花生米,再在烧饼桶上买几个朝排子烧饼,饱啖一顿后,踏着落叶回家。

1933年秋天,学者陈寅恪之父陈三立自庐山到南京,友人在万全酒家给他接风。席间陈提起南京的一些旧事,说当年顾五的酒量无人能及。同席的卢冀野年轻气盛,虽已戒酒年余,听后似有不服,便问顾五的酒量。陈答:“饮必五斤。今不可复一矣!”卢称五斤酒自己以前肯定能喝。陈让他试试,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卢遂即席喝了五斤,自此也破了酒戒。后来陈每提及这次吃饭,必称许卢的能饮。

南京人濮友松住在聚宝门内的白酒坊,大约是沾了这名字的光,据说“能酒者盖世无出先生右者”。濮自幼喝酒,直至八十以后,无日不饮;每顿喝四五两。他的理论是:“或谓酒伤人,我谓酒养人;非酒能伤人,人自伤于酒;非酒能养我,我自养于酒也!”

1946年,郭沫若等十来人同游南京玄武湖,冯玉祥也赶来凑热闹。他们租了一条带篷子有栏杆摆着藤椅的游艇。荡游中,冯玉祥命船靠岸,差副官买来馒头、卤肉、盐水鸭、香蕉等食物,包了三大荷叶。大家也饿了,正待动手在船上野餐,冯说不忙,还有好东西。又叫副官从包里取出一瓶法国葡萄酒。冯本不喝酒,这次也破例喝了两口。冯玉祥虽行伍出身,却喜欢附庸风雅,周旋于文人之间。

吴昌硕活了84岁。晚年于酒宴逢请必到,到则大吃大喝,回家便常闹肚子,屡教不改。

冯国璋爱吃玉田酱肉,每差仆人去买时,为防止被偷吃,必令切成整齐的四方块。有时用酱肉待客,怕客人多吃,冯总是亲自操刀,把肉切得薄如片纸。若有零星碎肉沾在刀上,他都要用舌头舔干净,有时舌头不慎被刀划破,致满嘴流血,得不偿失。其为人之吝啬,可见一斑。

尚小云不“懒做”,但“好吃”。有文章记述他爱吃的东西很杂,如天福号的酱肘子、荷叶包子等。平时嘴里离不开零食,吃完了花生吃瓜子,吃完了瓜子又吃水萝卜,吃完了萝卜再吃梨……

钟敬文一次冬游西湖,在灵隐寺门外的饭馆喝酒,他把从山路上带下来的一团雪放入酒杯,混着喝。堂倌说;“这顶得上冰淇淋了。”

民国初年,丰子恺在杭州第一师范读书。伙食是八人一桌,五个菜,丰子恺把吃饭形容为“老虎吃蝴蝶”。所谓五个菜,盛在高脚碗里,蔬菜是浅零零的,整块的肉难得一见。一碗菜里露出疏稀的几根肉丝,就算不错了。学生都跟饿狼似的,一开饭,十多只筷子一齐插向菜碗里,八面夹攻。有高手在菜碗里转一圈,便把肉丝一筷子扫尽;另有高手从底下斜插进去,把唯一的鸡蛋掏走大半个……这些半大孩子的饭量也让人瞠目,有的一顿吃十来碗饭,此桌吃到碗底朝天,再转移到彼桌,“好像逐水草而转移的游牧之民”。

1933年春,林语堂游杭州,在火车上和一土豪对坐,林因此自认“乘位不好”。开车十分钟后,土豪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先叫了一盘“中国大菜式的西菜”,不久,又要了一大杯烧酒,接着又要了一份白菜烧牛肉,林语堂数了数,牛肉有十二片之多。最后又上吐司五片,奶油一碟。林语堂就此断定:此人50岁时必死于肝癌。

作家施蛰存酒量不行,自称一杯啤酒就能让自己醉态酡然。但他又好酒,追求薄醉的感觉。他曾细致入微地表述这种感觉:“得好酒二三两,醉虾一盘,或卤鸡一碟,随意徐饮之,渐渐而面发热,眼花生缬,肌肤上有温柔纤软之感,口欲言而讷讷,心无感而凄凄,乍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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