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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和胡也频同居后生活拮据。一次两人还剩一块钱时,有客人来,只好用这一块钱办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当时他们住在北平郊区的碧云寺,第二天一早起来,两人两手空空,徒步几十里地进城找熟人借钱。

邓云乡在《文化古城旧事》中说:“30年代中叶北平的中学名教员,收入一般在一百五十到二百元之谱,大都有辆包车,夏天晚饭或饭局后,最普遍的是公园、北海茶座上坐到半夜十一二点钟回家睡觉。要有竹城之好的呢?小四合院树下支开桌子,吊上电灯,八圈、十二圈八元十元底,轮流做东,更是家常便饭。牌桌上一夜下来,擦把脸、吃点东西来校上课、改卷子,是常事。”

“左联”作家的生活与名气是不成正比的。即如左联领导人周扬,也经常靠举债度日。胡风回忆说,有一天早晨,他们夫妇刚起床,周扬就来敲门,声调很急切地说:“家里没有菜钱了,借个三五元吧!你手上没有,就用鲁迅的补助款也行嘛。”周扬的妻子苏灵扬回忆说:“周扬除工作外,相当一部分时间要用来去‘找钱’。我们‘借’过许多同志的钱,如章汉夫、夏衍、羊枣、谭林通、梅雨、林林等,像沙汀、周立波‘借’得更经常。”1936年元旦,苏灵扬临产,但家里没钱送产妇进医院。周扬出门跑了一天,总算从郑振铎处借到20元,解了燃眉之急。这种局面直到周扬翻译的《安娜·卡列尼娜》出版后,周扬得了大约800元稿费,生活才有所好转。

鲁迅定居上海后,一直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自由撰稿人。有人给鲁迅算了一笔账,他在上海的最后九年,共计收入为国币7万多元。平均月入700多元,这大体是当时一个名牌大学教授收入,相当于上个世纪末的人民币两万多元。鲁迅在上海住过三个地方,自然是越搬条件越好,去世前,他想再一次迁居环境更幽静的地段,曾致信友人:“颇拟搬往法租界,择僻静处养病,而屋尚未觅定。”他在《病后杂谈》中也算了一笔账:“然而要租一所院子里有些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就每月总得一百两,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两。单是这两项,每月就是一百一十四两,每两作一块四角(银元)算,等于一百五十九块六。”

画家黄宾虹寓居上海时,生活颇为艰辛。他租了间陋室,屋里无任何设备,房租却一再看涨,以至终于负担不起。“常因觅屋不得,为之栖栖惶惶。”有时因为买不起菜,只能连吃若干天白饭;车自然也坐不起,多远的路都走着。

李大钊遇害后,家中每况愈下,后来不得不以出售李大钊的藏书来维系生活。1932年8月26日,周作人致信胡适:“守常长女李星华(现在孔德学院肄业)来说,守常遗书出卖,此事曾与兄及孟邻(蒋梦麟)校长说过,唯近来寄存书籍的亲戚家就要搬走,而李家家况亦甚窘苦,想早日卖掉。孟邻曾提议由大家集款买下,寄赠于图书馆以作纪念,或比较由学校收买更易办亦未可知,希望兄为帮忙,为向孟邻一说,早点想一办法以了此事。”

邵洵美生在豪门,又娶豪门之女(盛宣怀的孙女、也是邵的表妹)为妻。据说盛去世时,家里光现款就有三千万两银子。邵家五口人,仆人有三十多个。他年轻时,一品香是上海最大的西餐馆,他每年的生日都在一品香过。邵属虎,每过生日,必事先在一品香定做一只与真老虎一样大的奶油老虎,作为生日蛋糕。

7.家事

盛宣怀病故后,家人花40万巨金买通工部局洋人,获准把灵柩抬到大马路(南京路)转了转,致丧事盛况空前,轰动了上海滩。张謇恰好因事到沪,就去盛家吊唁,谁知盛家出来应酬的都是亲戚和门客,一问方知,家属全都去看梅兰芳的戏了。张遂苦笑而出。

鲁迅去世前一个多月,即1936年9月5日,写了一篇题为《死》的杂文,当中一段话,被普遍认为是鲁迅的遗嘱:“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公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胡宗南任第一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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