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1/4页)

老余取出一摞厚厚的户籍簿,上边按照姓氏的不同,一页页记录了四道沟所有登户的人,他拿食指蘸了蘸唾液,翻到靠后的几页,嘴里念叨着:“蒋、蒋……蒋天赐!找到了!他家在葵花屯。”

葵花屯?

随着老余的介绍,我们仨瞪大了眼睛,葵花屯归于四道沟,但离村子还有五公里曲折的山路,约有四十户人家,路窄偏遇大雪天,小蹦蹦这等神器无法通行,意味着我们还要步行折腾……妈的,这比电视剧中的肥猫寻亲还不容易,折腾一天来回倒车,迟早得冻成人形冰棒。

今日事今日毕,裴奚贞拒绝了老余的过夜挽留,老余以为招待不周惹三位大人物心生不满,非要请我们去他家,杀只老母鸡炖锅蘑菇,我们肚子也饿了,便决定吃过饭再赶路,没过久,村长和妇女主任穿戴整齐的赶了过来。

小鸡炖蘑菇、猪肉酸菜粉条,东北的特色农家菜。

七个人围桌而坐,老余离席去内屋拎了一塑料桶酒,他热情的道:“自酿的烧酒,来,暖暖胃。”

裴奚贞乐了,毫不客气的灌了干了半杯,借着酒意,他脸色微红的道:“你们这般招待,老裴我全记在心里,以后谁去了天南,别忘了找我。”然而,他这句酒桌上随心的客气话,却为半年后的一场风波埋下了祸根,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夹了粒花生米,我擦干净嘴巴结束了饭局。不得不说,这简单的几道菜,远比山珍海味要余味无穷。

挥手告别了众人,裴奚贞往腰上挂了一小壶烧酒,与我和林慕夏前往葵花屯。行至三公里处的时候,风雪大作,险些给来月事的林慕夏吹雪沟里去,老狐狸走几步就喝口酒,晃晃悠悠的但步法极稳,我叹了口气,将林慕夏的行李袋塞到他手中。而我,不顾林慕夏的挣扎,强硬的背起了她,在平静无痕的雪地,留下了一对对深入浅出的脚印。

风止,雪初停。

朦胧的月光倾洒在这边银色的大地,夜静悄悄的,这种可见度完全与黎明的时候比肩。我可以望见近在咫尺的人家,稀稀落落的一排瓦房,齐整整的篱笆院,抵达了葵花屯。

“老蒋啊,他娘的老蒋,你说你为毛线住这么偏?”裴奚贞饮完最后一口酒,将空壶丢弃,他笑着拔了根胡子,“这是用生命在走路,连我都感动了,小宇、慕夏,你俩记着,等老蒋知道的时候,他倘若不掉一滴眼泪,你俩给我按住老蒋,我非得拿拐杖给他敲出几滴猫尿来。”

“遵命,裴大校!”我笑道。

“少在哪讽我,信不信我抽你?”裴奚贞气的吹胡子瞪眼,他望向我忽然愣道:“慕夏怎地没反应?”

侧头瞧了眼,林慕夏遮紧了帽子,她脑袋伏在我右肩,脸紧紧贴住我的脖子,随着皮肤传递给神经中枢的一抚一热,感受到了她规律的鼻息。“头儿,她睡着了。”我的声音很小,生怕将之惊醒。

道路两边的田间,虽然覆盖了挺老厚一层积雪,但有许多树立的枯萎植物,细直的腰节,支撑着一顶雪冠。密密麻麻,高矮不一,有的弯腰折地,有的昂首屹立。

我少见多怪的道:“头儿,这些是啥植物?”

“等下,我离近点瞅瞅。”裴奚贞迈出道边步入了田野,紧接着身形徒然消失一大半,他仅露出肚子和脑袋,顿时酒醒了九分,“我干,雪壳子老深了!这些黑褐色的玩意有啥稀奇,就是枯萎的向日葵。”他咕哝了好几下,艰难的爬上路边,吐掉嘴里的冰雪,“奶奶的,亏大了,为了看个破向日葵,近乎化身为冰雪男神。”

“sir,男神不是你这卖相好嘛。好想吐……”林慕夏吐了吐舌头,她在几分钟前就醒了,似乎受了凉,虚弱的没力气,她赖在我的背上,哪有一点想下来的意思。裴奚贞倍受打击,他窘迫的转过头目视前方道:“闲话少说,这都十一点半了,进村!”

葵花屯的所有瓦房全熄了灯,村头有口大钟。

裴奚贞想了想,拿起旁边的铁棍,以袖口卷着以防震手,猛地敲动了大钟。几乎在十秒钟不到的功夫,挨家挨户的灯光齐刷刷亮起,我心说这厮的行为真恶劣,惊扰的全村不安生,像极了鬼子进村。

葵花屯的村民全醒了,但没一个出来的,离得近的瓦房,有些村民趴在窗户,透过窗外所封钉的透明度不大的塑料布观望。裴奚贞仗着仅存的一丝酒意,冲葵花屯瓦房密集的方向大吼道:“蒋天赐!老哥来看你了!”

粗犷的声音在葵花屯回荡了四遍,渐渐无音。

销声匿迹的老蒋铁定不在葵花屯,老狐狸之所以很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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