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页)

Ⅳ蒲蚋魅��11),祠上帝西畤(12)。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

①大父:祖父。②不敢:不应,不能。③代:接替,继任。④丰王:当是指占据丰地的西戎之地的西戎之王。⑤用:因。⑥数欺诸侯:具体所指幽王数举烽火,戏弄诸侯,取悦褒姒事。详见《周本纪》。⑦以兵:率兵。⑧封爵之:赐给他封地、授给他爵位。⑨国:指使秦成为诸侯国。⑩聘享:聘问献纳。诸侯之间通向修好为聘,诸侯向天子献纳方物为享。(11)骝驹:黑鬃赤身的小马。羝(dī,低)羊:公羊。(12)祠:祭祀。西畤:在西县所筑的祭天地之处。畤,祭处,祭祀天地五帝的祭坛。

文公元年,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①。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②。十年,初为鄜畤③,用三牢④。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⑤,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得陈宝⑥。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⑦。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⑧。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竫公。竫公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竫公子立,是为宁公。

①会:会合处。②营邑:营造城邑。③鄜(fū,夫)畤:在鄜县所筑的祭天地之处。④三牢:指牛、羊、猪。牢,祭祀用的牺牲。⑤史:史官。⑥陈宝:传说中的一块异石。《索隐》引《汉书·郊祀志》云:“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来,若雄雉,其声殷殷云,野鸡夜鸣,以一牢祠之,号曰陈宝。”又引苏林云:“质如石,似肝。”⑦三族:所指说法不一。《集解》引张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又引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⑧“伐南山”二句:丰,丰水。特,公牛。这是一个传说。《正义》引《括地志》云:“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往山中,闻有鬼语树神曰:“秦若使人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耶?”树神无言。明日,病人语闻,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堕地复上,发解,牛畏之,入不出,胡置发头。汉、魏、晋因之。武都郡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又《会注考证》云:“大梓、丰、大特,盖戎名。”

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阳。遣兵伐荡社①。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四年,鲁公子翚弑其君隐公。十二年,伐荡氏,取之。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②。宁公卒,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③。出子六年,三父等复共令人贼杀出子④。出子生五岁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复立故太子武公。

①荡社:《索隐》:“西戎之君号曰亳(bó,勃)王,盖成汤之胤(后裔)。其邑曰荡社。”②今据《会注考证》引林柏桐说以“鲁姬子生出子”为句。鲁姬子是宁公之妾。③威垒:《会注考证》引冈白驹曰:“大庶长、威垒,官名;弗忌、三父,人名。”《新证》云:“威垒,疑官名,冈伯驹之说是也。”今据以标点、翻译。④贼杀:刺杀,杀害。

武公元年,伐彭戏氏,至于华山下,居平阳封宫。三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杀出子也。郑高渠眯杀其君昭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①。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虢。

①县:置县,设立县。

十三年,齐人管至父、连称等杀其君襄公而立公孙无知。晋灭霍、魏、耿。齐雍廪杀无知、管至父等而立齐桓公。齐、晋为强国。

十九年,晋曲沃始为晋侯。齐桓公伯于鄄①。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②,从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阳。立其弟德公。

①伯(bà,霸):同“霸”。②从死:殉葬。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郑宫。以牺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①。梁伯、芮伯来朝。二年,初伏②,以狗御蛊③。德公生三十三岁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长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长子宣公立。

宣公元年,卫、燕伐周,出惠王④,立王子穨。三年,郑伯、虢叔杀子穨而入惠王⑤。四年作密畤与晋战河阳,胜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⑥,立其弟成公。

成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