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 (第1/4页)

陆小七这三天时间和他讲了很多关于治国方面的知识,可是吉尔伽美什一点兴趣都没有,最后他下了决定,今后的乌鲁克城,就让陆小七全权治理!

所以,陆小七此刻坐在王位上,对着一众贵族宣布了他的第一道王令:

法典!

这将是一部比号称最早最完整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还要早一千年的法典。

为了适应现阶段的社会类型和原始程度,陆小七并没有照搬后世的成熟法律,那不现实。

这是一部相对简单,甚至比《汉谟拉比法典》还要简单一点的法典。

这部法典包括了156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尽最大可能保全了奴隶的生命权力,比如:奴隶主杀死了一个奴隶,如果被别的奴隶主举报,那杀人的奴隶主就要付出一头公牛献给城邦,并且额外给举报的奴隶主提供30个奴隶,如果拿不出来,就用他的妻儿充数。

另外,对于诬告也作了严格规定,这一条就完全参考了《汉谟拉比法典》——原告拿不出确凿证据,而被告拿出了反驳证据,如果案件关乎人命,那么原告将被处死。

要让这部法律拥有执行力,就必须选出一系列的官员,这些官员自然从现在王宫里的这些贵族里选,因为他们大多拥有奴隶私兵,于现阶段来说最合适,当然,如果这些贵族做官之后犯法了,被人举报之后就由王来审判了。

这两位王不是人类,是神,所以很显然,他们知道“违法”的后果。

这部法典被铸刻在一块巨大的青铜立柱上,青铜柱被插在乌鲁克城的城门口,可以被所有人看到。

从这块法典被民众看到的那一刻开始,陆小七就能感觉到庞大的信仰之力,汇聚到了他的身上——人们知道这部史无前例的东西是乌鲁克新任国王颁布的,对奴隶们来说,无异于救命稻草。

这部法律中很多规定都触犯了贵族阶层的利益,本来注定会夭折,可惜颁布它的是神,所以权贵们并没有说“不”的勇气和可能性。

除了法律,陆小七还将他在那座小山村里准备制作的“水车”推广开来,鼓励农耕,对于灌溉系统进行了大步的跨越式提升。

就连教育,他也有所准备,乌鲁克城使用的楔形文字,并不是人人都会读写,他让年长的贵族开办学堂,教授好学者读写,并且亲自教授关于冶铁、制造船只和改进捕鱼工具的知识。

最后,他将乌鲁克城的历法,改为了太阳历。

………………

这个小国开始运转起来,不再是一群奴隶主与奴隶的松散聚集地,而是一个阶层分明,社会分工明细的国家。

半年的时间,乌鲁克城就几乎焕然一新,一年之后,“改革”的影响力辐射到了乌鲁克控制到的所有地区。

三年后,乌鲁克城扩大了一倍,每到丰收,因为各地送来的贡品数量实在太多了,多到会堵塞城门;几乎所有奴隶主的家族,都有能够读写楔形字的人;人们的田地里,出现了高大的水车,而农具,也有相当部分被更加坚硬耐用的铁器替代!

于是,各地都出现了陆小七的塑像,不管是石像还是青铜的,都被塑造得高大无比,人们对陆小七的信奉早已超过了诸神!

人们对他的爱戴,让陆小七身上积累的信仰之力,早已超越了吉尔伽美什无数倍。

三年时间,陆小七用事实向吉尔伽美什证明了,自己的“治国”才能!(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求婚

三年多的时间,这是陆小七离开现实时空最长的一次。

乌鲁克城越来越强大了,不仅是农业、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商业也流行起来,因为铁器的普及,青铜不再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材料,陆小七命人铸造铜币,作为货币推广,有了正式的货币,乌鲁克城正式告别了原先“以物换物”的交易模式。

整个幼发拉底河以及底格里斯河流域的广袤大地上,乌鲁克城邦的强盛富庶已经成为了共识,就连其它城邦的人们也在传唱乌鲁克两位“并肩王”的伟大与英明。

乌鲁克城不仅通过贸易向外输出自己的物产,还有自己的文字和货币系统。

这些城邦虽然同属美索不达亚的两河文明,使用的也都是一些楔形文字,但是类似秦统一华夏之前的战国七雄,各自的文字写法存在明显差异。

同样的,这里的不同城邦间文字的差别还是不小的,因为乌鲁克城邦的强盛,其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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