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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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汤斯翰从樱花岛回来同意与她尽快结婚之后,她的心一直就处于喜悦的天堂中,本来她还要追究他与林静知去内地一事,即然男人都同意娶她为妻了,她也不用再追究什么了。

没想到,幸福来得是这么容易,简直就垂手可得,以前,与汤斯翰结婚,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算了,林静知,我们都斗了这么多年了,也该休战了,后天大婚,你一定要来哟!翰给我订了一个闪亮的大钻钻,他说他会疼我一生一世,你说,一生一世有多么?在他的怀抱里,我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呢!”

她将手上的大红喜贴强行塞入静知的手里,然后,扯着漂亮的笑容转身扬长而去,瞬间消失在人海里。

静知站在原地,说不出来心底有多少酸楚的感觉,打开大红喜贴,印入眼帘的是几行黑色墨水钢笔字体。

“汤斯翰,沈雨蓉,诚挚邀请*”

佳偶天成,绝世无双,呵呵呵!是命吧!她将大红喜贴紧紧地攫在手掌里,逢场作戏是有一定的期限,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也对呵!汤斯翰对她,自从在收购天地控股明珠集团见面后,就一直对她纠缠不休,目空一切的富家少爷,怎么可能会喜欢她林静知呢?曾经,她恍忽之时,把汤斯翰当成是江萧,可是,现在她才深刻地明白,他真的并不是江萧,江萧不可能将她当作是玩物,绝对不可能与她逢场作戏,他一直是一个有深度,有内涵,有良好修养的一个人,汤斯翰除了有一身与他一样的皮囊外,他的轻浮,玩世不恭,吊儿郎当,这些纨绔子弟身上的恶习,江萧是一样都没有,所以,他们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江萧没有背叛她,与沈雨蓉结婚的那个人是汤斯翰,他们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人。

这样想着,她心里的确好受了许多,不就是一场婚礼么?她会去参加的,有什么大得不了,别说是汤斯翰,就算是江萧与沈雨蓉结婚,她也照参加不误,她到要看一看,他们到底有多幸福,又能幸福得了多久?

2013年7月16,是一个香港万人空巷的日子,香港功成名就的新崛起之秀与香港股市大享千金沈雨蓉经历了爱情整整五年长跑,走进了结婚礼堂,沈汤两家都是香港首富,在上流社会中拥有一定的地位与权势,沈氏与汤氏的财力几乎垄断了香港大半个经济命脉,盛世婚礼,万众瞩目,前来参观婚礼的全是香港政商名流,豪华的‘麦加拉肯’五星级酒店门口停靠了许多的名车,布迪加威航,迈巴赫,兰博基尼,路虎,能够叫出口的名车几乎摆成了一条直线。

酒店里面,人山人海,四处布置的富丽堂煌,外表光鲜的男女,举杯相敬,寒喧声,交谈声不绝于耳。

整座酒店总共有二十一层楼,而这二十一层楼全都被沈世雄花了巨资世了下来,他穿着一袭黑色丝绸的唐装,戴着金丝眼镜,手指尖夹着雪茄,指节上戴着扎眼的金黄色钻戒,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下巴上的胡须剔得干干净净,一副清清爽爽的样子,挽着他手臂听女人,个头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一身盛装出席,妆化得很浓,一直扯着笑容不停地向宾客们寒喧致敬,男人五十好几,女人刚二十出头,老妇少妻在当今社会里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夫妇俩精心的装扮虽张显妇气,却也带着满身的铜臭味儿。

“麦加拉肯”第五层楼上,高大笔挺的身形正站在磨沙石窗边,四面都是玻璃窗子,分成了无数个小格子,由于楼层不是很高,俯首,就能将城市中心一带尽收眼底,他身穿着一件暗灰色的衬衫,手指尖夹着一支烟蒂,幽深的黑眸一直凝望着窗外香港的繁荣都市面貌,烟雾在他周测缭绕,满屋子都是烟味儿,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推开门,探进头来,视线落到了沙发椅子上那套摆放的整整齐齐白色新朗礼服,见它们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儿,窗前伫立的男人一动不动,彼自抽着烟,仿若并没有将他们穿上身的打算,男人低下头,看了看手上的表,还有五十分钟婚禕礼就开始了,唉!这姑爷是咋了?

不想结婚,为什么要答应四小姐结婚呢?他是沈家的老管家,是亲眼看着四小姐沈雨蓉长大成人的,比他自个儿女儿还亲,他可不想汤斯翰毁了四小姐的幸福,让沈家失了颜面。

“姑爷,人都到齐了,老爷催你快下去了。”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催促了。“好。”好半晌,男人薄唇轻换,轻轻吐出一字,但是,仍然没有任何穿衣的动作,老管家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合上门出去了。

莫川早就在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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