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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不是说美国的法制已经十全十美,我也决不认为美国的法制可以应用于一切民主国家。在我看来,在美国现行的法律中,有些法律对美国本身也是有危险的。

但是,不可否认,总的说来,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国家的性质的。

因此,美国的法制是良好的,而美国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有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法制,但我不认为美国的法制是美国获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虽然我认为美国的法制对美国人的社会幸福的影响大于自然环境;但另一方面,我又有理由确信,美国法制的这种影响小于民情。

全联邦性的法律当然是美国立法的最重要部分。

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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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

因此,除了自然环境和法制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使民主制度得以在美国建立。

但是,对这个原因还须进一步加以证明。居住在联邦境内的人,几乎都是同一种族的后裔。

他们说着同样的语言,以同样的仪式礼拜上帝,受着同样的物质条件的影响,服从于同样的法律。

那么,我们所要考察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为什么在联邦东部,共和政府的管理显得强而有力、有条不紊和稳健成熟呢?又是一些什么原因使政府的一切活动具有了明智性和持久性呢?

与此相反,为什么在西部,社会的管理工作就显得有些紊乱呢?

为什么在西部,各行各业的活动表现得有点混乱和头脑发热,而且几乎可以说有点发狂,以致不考虑长远的未来呢?

我不再拿英裔美国人与外国作比较,而要在他们之间互相对比,并考察他们为什么未能一致。在这里,取自自然环境的论据和取自法制差别的论据,对我都没有用处。我要另找原因。这个原因,除非到民情中去寻找,又能到什么地方去找到呢?

英裔美国人长期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经验和习惯,以及最有利于维护这种制度的思想,都是在东部取得或形成的。

在这里,民主制度逐渐深入到人们的习俗、思想和生活方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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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304

反映在社会生活的一切细节和法制方面。也是在东部,人民的书本教育和实际训练最为完善,宗教最富有自由色彩。这些习惯、思想和习俗的总体,如果不是我所说的民情,又是什么呢?

西部就不同了,这些长处至今尚有一部分未在那里出现。

西部各州的美国人,大部分出生于森林地区,他们把粗野生活的思想和习惯掺进了他们父兄的文明。他们的激情比较暴烈,他们的宗教道德比较薄弱,他们的思想不够坚定。在那里,谁也不管谁,谁也管不了谁,因为他们彼此才刚刚认识。

因此,西部的居民在某些方面还象处于摇篮时期的民族,没有经验和习惯于粗野。

在东部,社会是由旧社会的人组成的,但他们是刚刚凑在一起。

因此,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英裔美国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细节和发展程度上有所不同,也正是这个因素所使然。

因此,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民主制度的寿命的影响,在欧洲被人夸大了。

另外,他们对法制的重要性也评价得过高,而对民情的重要性又评价得过低。毫无疑问,这三大原因都对调整和指导美国的民主制度有所贡献。但是,应当按贡献对它们分级。依我看,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

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民情的这种重要性,是研究和经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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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醒我们注意的一项普遍真理。我觉得应当把它视为我的观察的焦点,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

D最后,我对这个问题只想补充如下一点:如果说我在本书的叙述中,还未能使读者理解我所指出的美国人的实践经验、习惯和见解,总而言之,即他们的民情在维护他们的法制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那末,我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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