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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因此,说荣誉具有任意性,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荣誉的任意性始终不能超过它的必要限界。在我看来,被我们祖先称为荣誉的那些特别行为决不是出于自我判断,所以我可以不难把封建社会的一些彼此之间毫无联系的离奇古怪的规定,同它的为数不多的固定不变的需要联系起来。

如果我从政治方面去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我也不难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从不直接治理公民。

可以说公民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只知道他必须服从某某人,并通过这个他并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的人发生联系。因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是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本人的忠心上的。这种局面一旦消失,整个国家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也是所有贵族成员每天使用的判断价值的标准,因为他们每个人既是领主又是家臣,既能发号施令又得听从主人的支使。

永远忠于领主,必要时为他牺牲,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这些就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舆论对臣属的背叛行为口诛笔罚得极为严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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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第三部分

们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辱侮性极大的名字,叫做变节。

但是,作为古代社会的生命的一种激情,即我要说的爱国心,在中世纪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决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

封建制度使人看不到祖国,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

封建制度鼓励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人们忘掉了国家。因此,封建主义的荣誉从来没有把对国家的忠诚视为必要的条件。

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心里不爱国,但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微弱的和模糊的直觉。随着封建阶级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对国家的爱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这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截然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为清楚。在波旁王朝时代的人看来,波旁王朝的元帅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在我们这一代人看来,他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同自己的国家作战。我们和我们的祖先虽然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不同。

我之所以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它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荣誉的特点明显和更能说明问题。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并且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罗马人的了解不如对我们祖先的了解,但我们知道他们对于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非来自关于善恶的

②祖国这个词汇,16世纪之初的法国作家还没有使用D。爱国心(patriotisme)一词,来自patrie(祖国)。——译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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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982

一般观念。他们的许多行为,由于行为的对象不同,即由于是公民或外国人和是自由人或奴隶,而被同时作出不同的评价。

他们表扬某些恶行,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

普卢塔克在《科里奥拉努斯传》A 中说过:“在那个时代,勇敢在罗马比其他一切美德都光荣和高尚。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美德这个普通名词具有专门的含义,就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一同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哪一个人不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呢?

每个国家都有类似的现象,因为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人们一旦组成特殊的团体,立即会产生荣誉的观念,即产生他们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这些特别的规定总是来源于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习惯和特殊利益。

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和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我们现在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

在美国人的思想中,还可以零星地看到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这些传统的观念为数不多,在美国既扎根不深又无太大力量。它们就象庙还存在,但已无人们信仰的宗教。

在关于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或明或晦的观念中,

〔参阅普卢塔克:《名人传》中之《科里奥拉努斯传》,博恩编,伦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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