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1/4页)

众人正在盯着地上两个同伴发愣的时候,楚云飞早带着一身的尘土冲了进来,雪白的手套飞扬,两把掏自墙上的沙石向四周甩出,力道十足。

紧接着,他连飞两脚,踢飞两人,情急之下,力气过大,那两人被他凌空踢出了十多米,同时两人手里的“五连发”猎枪也落到了他的手里。

枪支到手,楚云飞二话不说,双手在腿上一蹭,猎枪上了膛,顺势就是一枪,正打在一个正揉眼睛的家伙身上。

这家伙也有支猎枪在手里的,楚云飞的本意,是要打到他的面前吓唬一下,没成想,这土造的猎枪,准头差得不是一般地离谱,他又没有校准过,一枪直接打对方小腿迎面骨上了,还好,子弹的威力不是特别大。

那家伙当时就抱着腿倒在了地上,迎面骨是人体痛觉神经比较集中的地方,给这样来上一下,他只能在地上打着滚哀号了。

这枪声一响起,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并没有人下意识地直接还击,他们还没从人型坦克带来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呢,楚云飞的出场动静,实在是大了点。

而且,枪支这种东西,在内海混混的火拼中,威慑力量远远大于枪支本身所具备的杀伤力,一般情况下,要不是不得已的话,随便开枪,是道上混的大忌。

当然,警匪之间或者混混们火拼发生枪战,那并不是没有的,可那种情况,大多数还是发生在地处边远、民风彪悍的地区,或者是粤明省那种外来人口众多而治安又不太得力的地方。

可就算在那些地方,也很少有人二话不说,开枪就打的,在大多数混混和亡命徒看来,若不是情非得已的话,开枪基本上是件绝对需要认真考虑的事。

虫子也愣住了,在那一瞬间,他甚至以为,安排在公安局的内线失效了,大批的警察过来了呢,这年头,比混混还不讲理的,那只有警察了。

看到在场的没人还击,楚云飞再次猎枪上膛,“都给老子站出来,要不爷爷的枪子不认识人。”

寂静半天,没人做出什么反应,好多混混都在忙着揉眼睛呢,而且,大约没人相信,这种情况下,他敢再次开枪。

当然,在楚云飞目力所及的范围之类,也没人嚣张得去试探他的底线,总之,“呆若木鸡”一词,就是眼前情景的最好写照。

楚云飞发现人群中一个大汉异常地眼熟,不过现下的他,可没工夫去分心,手一扬,左手猎枪向身体侧后方开火,顺势再次向大腿一蹭,又上了膛。

随着这声枪响,一个半人多高的木头箱子四分五裂,箱子后面的人也被这一枪吓得连打了几个滚,他真没想到,这恐怖的家伙,仿佛有后眼一般,怎么就能知道,自己要偷偷拿枪瞄准他呢?

楚云飞可没想到那里会有个木头箱子挡着,他凭着敏锐的直觉,感到那里有威胁,想都没想,就一枪撂了过去,至于打死还是打伤,那就都要看天意了。

感觉到那人没死,楚云飞的左手又抬了起来,却是头也没回,“再动,一枪打死你,把家伙扔了!”

说实话,他知道对方会对他不利,至于人家手上拿着什么东西,他都不知道,眼前还一堆人呢,他怎么可能有机会扭头去看身后?

此人的胆子,还是比较大的,倒也算得上亡命之徒,正要举枪还击呢,不过,楚云飞的反应实在是太快了,枪口稳稳地指着他,这种情况下,他绝对不会怀疑楚云飞再次开枪的决心的,只能乖乖地把枪丢在一边。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挖坑埋人啦

那个楚云飞似曾相识的人开口了,“大哥,许久不见了,史问天这里有礼了。”

楚云飞的神经绷得紧紧的,严密地观察着周遭的动静,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这里不比闹市,真要有人铁了心打黑枪,完事后随便挖个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这话入耳,他才反应过来,没错,就是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史问天,奇怪,选拔赛不是已经结束了么?他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此人不是什么好鸟,楚云飞对他曾经三番五次地起了杀意,眼下听他发话,心中的杀意不禁再次涌上心头,不过,现在实在不是翻脸的好时机。

“哦,是你呀,好了,你帮我那俩朋友解开绳子,对,慢点,别动作太大,引起我的误会,那就不好了。”

史问天心里明白得很,这小伙子虽说白净得很,但真要说起来,人家不用手上的枪,放倒眼前这一片人,也是很轻松的事,这当口,他自然还是要乖巧些的。

下一刻,恢复自由的廖沧海拎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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