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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了皱眉头,扫了邓莲芳一眼道:“不管她是真疯假疯,马上杀了她,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高胖子握了握拳头道:“杀一个女人,我下不了手。”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道:“尼妹的,她若活着,我们就要死了。难不成你看上她了,想用用她,那就用完再杀,这个可比你那什么高仿真娃娃好用多了。”

高胖子听了我的话,哭丧着脸道:“这种环境下,我提不起兴致啊。”

我顿时彻底崩溃,大爷的,这个棒槌,什么智商啊,还真准备用呢。虽然说当了婊子就别立牌坊,可杀她是为了生存,若真把她侮辱了再杀,那就是人品问题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青铜时代(16)

我从没想过,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妇孺会有这么难。或许,想要做一个绝对的好人和做一个绝对的坏人同样困难。纵观今古,大部分的恶人都是良心被吃了一半,尚剩了一半。真正能灭绝人xìng,连亲生父母、子女老婆都照杀不误,为了自己的利益六亲不认,冷血至及的恶人,毕竟是少数。吴三桂算恶人不,冲冠一怒为红颜,可怜虫罢了。

我咬牙切齿的对高胖子说道:“我们没时间在这浪费,杀了她,把尸体丢湖里”“。”

高胖子叹了口气,颤抖的拿出一包香烟道:“尼妹的源源,别逼爷,爷想先抽根烟。”

我点了点头,没有阻止高胖子。淡淡的烟雾弥漫,我的影像淹没在烟雾中,越来越扭曲。

一根烟抽完,高胖子掏出匕首,咬牙切齿的抓着邓莲芳的头发,把刀刃放在了她的喉咙上。邓莲芳虽然有点jīng神失常,但并没有完全丧失神智。她惊恐地吼叫,不断挣扎,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瞬间落下。

高胖子握刀的手微微颤抖,青筋暴突。良久后,他的手猛然松开,匕首跌落在地。他耷拉着脑袋,像斗败的公鸡般低声说道:“爷下不了手,还是你来吧。”

我恼怒道:“狗rì的,你个棒槌,杀个女人都做不到。”

我一脚把高胖子踹开,拾起地上的匕首大步走上前,抓着邓莲芳的头发,一刀切断了她的喉咙。鲜红的血缓缓涌出,随即瀑布般狂喷,邓莲芳捂着脖子倒在地上,双腿不停的抽动。

她的眼神渐渐变得明亮,怨恨的望着我,像是恢复了神智。我蹲下身,贴在她的耳边道:“这是你自找的。”

我说完,一刀捅进她的心口。然后缓缓合上了她的双眼。血侵湿了我的鞋底。也淹没了我那最后的一点柔弱。气氛有些冷,四周静的吓人,高胖子默默地抽着烟一言不发,仿佛突然间变成了哑巴。

我擦干匕首上的血液,把匕首重新递给了高胖子,他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接过匕首插回腰间。我则拖着邓莲芳的尸体,来到了湖泊边。

我把尸体丢入湖泊中,然后仔细的洗起手来,我洗的极其干净,干净到每个指甲都洁白如瑕。我洗的时间非常长,手上的皮都快搓破了。

爪子龙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别洗了。你就算能洗干净手上的血迹,可洗不净你心里的血,既然做了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是对的了。忘掉这里的一切,我们快点想办法离开这里吧。”

我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背上氧气瓶。手握军用的防水电筒。再次潜下湖泊。

湖里的水很清澈,借着手电筒的光芒。我看到湖底遍布了密密麻麻小山高的尸骨残骸,有人的、有动物的。

在那遥远的从前,这湖泊里一定有许多生物。可章鱼怪来了后,这里成为了它的领地,它杀光了任何想要在这生活的活物。

至于数不清的皑皑人骨,我想它们可能是修建皇陵的老百姓和士兵。在华夏帝国,自古就没什么所谓的zìyóu,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在国外一切都为了zìyóu,其实全他娘的扯蛋。

华夏国的皇帝一向有过河拆桥的传统和风俗习惯,一生最少要对身边的人进行两次屠杀、大清洗。一次是成大事后把当年追寻自己的将领杀一批,若不是开国皇帝,则会在晚年为了自己的后代继承王位杀死那些有资历的大臣。美其名曰政治需要,免得他们权力过大会危险到皇权。

不过放心,这些人杀光了后,会有新皇帝给他们平反,到时全华夏人都会称赞新皇仁慈,死者家属则会感谢皇恩浩荡。

可笑的把戏,更可笑的是老百姓还在那感激涕零,感慨领袖英明神武,连近代都不能免俗。可见华夏老百姓自古就活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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