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 (第1/4页)

“那边的王都楼,简直卑鄙无耻至极!为了让小心心失足与丑闻之中,什么都做的出来。为了这,他让自己的经纪人去缠着小心心!这当口,只有大婶儿挺身而出了!啊,这些话,可是极密的。现在还没有公开过。”大婶儿说。

“被告让经纪人?真是个不清不楚的传闻呢。”法官说。

“什么啊?伟人不是也说过吗?所谓真相,就是不清不楚的。”大婶儿说。

“我怎么没听过这句话?”我心想。

“御剑检察官,华无絮小姐?”法官问。

“大致调查过证明这报道可靠的证据,并不存在。”御剑说。

“恩可是,假如确有其事的话这就成了被告对被害者心怀不轨的证据。”法官说。

“就是说,有必要推翻这传闻。”我心想。

“那么,成堂,请询问!”法官说。

“小心点,大婶儿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中。”千寻老师提醒我。

“没错!那王都楼简直就是个王八蛋!”大婶儿骂道。

“要对抗大婶儿我也得兴奋起来,还以颜色才成!”我心想。““谁都不知道的极密情报证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我微笑着问。

“你你你、你那种怜悯人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大婶儿问我。

“证人!你是用这个得到情报的!从那个自称记者的夏梅那”我大声说。

“啊?你是说那个任性胡来的小女人吗?”法官问。

“对,她的笔记本在案发当晚消失不见了。”我说。

“不见了?”法官问。

“那本笔记上,记录着她的妄不,是想象。关于被害者和华无絮的关系。”我说。

“什什么?妄想?”大婶儿吃惊的说。

“不不,是想象。”我忙纠正,我可不想被判诽谤。

“那那!原来这纸条什么意义都没有啊!”大婶儿很生气的拿出一张纸。

“啊!那笔记!”我忙喊。

“啊!啊啊啊这、这个嘛我弄错了!这个是大婶儿的极密购物笔记啦!”大婶儿忙收起那张纸。

“那么,你果真拿着夏梅的便条吗?”法官问。

“大婶儿是小心心的大FANS!那个不知廉耻的米粉头小女人这是王都楼的阴谋!别高兴得上窜下跳的。我只是想检查一下写了些什么而已。”大婶儿说。

“”全场压雀无声,都注视着这个大婶儿。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相信我小御!”大婶儿做小女人状。

“呜!”御剑忍着没吐出来。

“这只是人家小女孩的小小恶作剧而已嘛!拿人家的东西,只有这张纸条而已罢了!”大婶儿说。

“请、请你不要模仿小女生讲话!”御剑抗议道。

“好了,只是一张纸条,何必这么小题大做?”法官问。

“看来大婶儿很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饶了她算了?不行,在这里不能心软一定要给予她决定性的打击!”我心想。“证人!你刚才说偷人家的东西只有这张纸条是吧?”我问。

“什什什、什么叫偷?你有没有听人家说话?我只是帮她拿去扔掉而已!”大婶儿说。

“大婶儿!你在撒谎!”我说。

“你你、你又这样,来败坏大婶儿的社会信誉”大婶儿说。

“证人!你偷走的,应该不光是纸条!这纸条本来应该是在相机的盒子里的!”我说。

“相机?”法官问。

“昨天,夏梅曾经大闹过一场。之后定价16万的照相机就不见了。”我说。

“难、难道说难道说,证人!”法官问。

“干吗?”大婶儿问。

“既然纸条在你手里,那么,相机当然也在你手里。”我说。

“哼既然被看穿了,那么你在找的相机是这个吗?”大婶儿突然拿出了那架名贵相机。

“啊!”我没想到她会带在身边。

“什么啊!就算是上天给了我这副美丽的容貌,大婶儿一样也是人!同样也要吃喝拉撒睡,同样会对别人的东西眼馋!”大婶儿说。

“不不、话不能这么说。你偷窃”法官说。

“大婶儿看了那女人的名片,名片上不是写着狗仔队摄影师的吗?因为不这么做,就不知道她究竟拍了些什么!做为职业警卫,我没收相机极密的。”大婶儿根本没给法官说话的机会。

全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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