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 (第1/4页)

萧扑奴说到这里,本来就满面红光,猛然又使劲地搓着两只手掌,显然是心痒难骚,道:“更有那南院大王的三公主耶律非烟,最后也向我敬酒一杯,此女国色天香,艳名远播,向来有‘会走路的鲜花’的美称,是以追求她

的人不计其数。只说我们这十大勇士里边吧,便有七个登过王爷的门去求过婚,另有两个已经有了妻室,剩下便是你哥哥我了,只因为家道中落,不敢高攀,是以便没心存这样的奢想。那晚,她当堂跳了一支‘木叶舞’,当真是把你哥哥我的魂儿给摄了去,哈哈!”

乔锋虽然外表长得壮实,但还是个十岁的孩子,对这些男女之事原是不懂,不过见萧扑奴如此兴奋,心里也替他高兴。萧扑奴道:“那鳇鱼因为长得奇大,一次头鱼宴竟也用不完,陛下便传下旨意去,叫人将剩下的鱼分成数百块儿,分送到各州各郡,让百官散福。那具骨架竟也跟屋子一般大小,也留在木叶山上供奉起来,至今还在。

兄弟,你说,这是不是哥哥我喝酒最风光的一次。”乔锋道:“那是自然。”

两人说着话,第二坛眼看着喝尽,肉也吃了大半儿,又将嫩鸡和烧鹅撕了来吃。乔锋道:“大哥喝酒最风光的一次已经说与我听了,那么最痛快的一次呢?”萧扑奴道:“这喝的最痛快的一次嘛,倒也跟这头鱼宴有关联。因为哥哥我得了头彩,即升了官,又被封作第一勇士,更有甚者还被耶律非烟垂青,南院大王看重,可以说把好事占全了,所以另外几个勇士便心里不服气。特别是那萧金萨,仗着他父亲的福荫向来蒙受皇帝陛下宠爱,更是被南院大王看好,虽然非烟公主没有表态,原本也是最有希望成为他家的乘龙快婿的。现在你哥哥我这一风光,他

就自然就有些吃瘪了,便联合了其他几个九个勇士,在三月三日向我挑战。”

乔锋道:“他们想跟大哥你比武么,我想他们肯定不是你的对手。”萧扑奴道:“虽然不是比武,性质也差不许多。

我们契丹人可不像你们中原人文弱,不论老幼男女,个个精骑善射,所以在一起骑马比箭摔跤,那可是家常便饭。

而在三月三日这天,向来又有这么个风俗,就是用木头刻些兔子,从山溪的上游往下放,而同伴之间便相约着在下游等着,看木兔漂下来时,便骑着马去用箭射它,最先射中的便是胜者,输了的人便下马跪着进酒,让胜者在马上饮了。”

乔锋听说这比赛如此新鲜,拍手叫好!萧扑奴道:“我们契丹语称这一天为‘陶里桦’,这‘陶里’呢,便是‘兔子’的意思;‘桦’便是‘射’的意思。萧金萨一伙便是想让我那天当众出丑,向他们跪着进酒。”乔锋道:“大哥,他们九个对你,未免也太不公平了。”萧扑奴道;“那有什么,不这样的话,还显不出我十多年苦苦所练习的‘连珠箭’功夫呢!”

乔锋一拍脑袋,道:“可不是么,大哥你既然说那天是你喝酒最痛快的一天,自然又是你大胜了。”萧扑奴却好像没听到这话似的,心想:“我父二十五年在疆场之上,死于敌人的暗箭之下,我苦练这神箭之术,原是想在战场替他报这一箭之仇,谁想第一次显威却是在那次射木兔上面,嘿嘿”

乔锋见他脸色沉痛,不明所以,便催促他快些讲。萧扑奴一振眉道:“我在比箭的头一天,去南院大王府拜见过非烟公主一次,告诉她要跟九勇士比武的事,她说早有所耳闻,明天也打算着去看的,还说所射的木兔也是她刻的。我问她去是专门为我助威么?她笑了笑,说那你就更应该射好了,要是我看到你跪下去给萧金萨敬酒,我也会跟着面上无光的。我听她这一说,心花怒放,说你就放心好了,契丹第一勇士终究要娶大辽国第一美女才成。

“第二天,我们十勇士早早地就聚在吐儿山下,过了会儿,公主果真也带了人来,她身着白色貂裘,面戴红纱,骑在一匹白马上当真是风华绝代。很多族人听说我们之间比赛的事,都涌来观看,见我骑黑马,跟公主骑白马站在一起,都说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那萧金萨等人见了自然心中不忿。

“当比箭就要开始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名侍卫,让我们暂缓比赛,国王陛下和南北院大王即刻前来观赏。我听了又惊又喜,心说怎么连皇上也惊动了?非烟却凑到我耳根旁说:‘是我去告诉陛下的。’我听了有些意外,她又悄声说:‘我怕他们几个联合起来捣鬼,给你来阴的。’我听了这话,心里一热,公主向来庄重,没想到却为我的事如此用心良苦,今天这场比箭我是非赢不可,要不哪能对得住她。”

萧扑奴说到这里,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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