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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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剩下的这几个,要么是蔡义武这个“起义首功”人员,要么是在“起义首功”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刘玉杰、王贸丰,都是些和自己一样被人当枪使的穷光蛋,真正他妈有钱的和主谋早就跑了,叹口气,却也想起来台南监狱里面还有一些自己的“保命符”——那些被关押的国民党和兰营人士啊,可总得有人牵线啊。

一合计,楚爱春和蔡义武亲自出马到高雄去请没参加叛乱的谢长廷,再由他出面去和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联系商量一下,看看是有办法没有。

在家里等了许久——内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次蠢猪的谢长廷终于按捺不住了,听介绍完情况就满口答应,亲自电话请求许信良老先生——看在老前辈的份上一定要拉民进党一把,不是还有我和很多民进党员都没有参加叛乱吗,以前是那些狗崽子不好啊,您老人家一定要原谅,总不能眼看着没犯错误的民进党员也一起被解散吧?

三转两转下来,知道其中厉害关系的许信良也就立即转告台北,经过紧急磋商的台北询问秦总如何处置,当然,马先生也想知道北京的想法。深黯此道的秦总含笑回答了一句经典,“在双方关系没有正式敲定以前,我们不会也不应该参与台湾内部的事物。不过,我个人认为,目前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台湾人民的损失和牺牲来做。”

想想也对,马先生传递给楚爱春和蔡义武的消息是这样的,“在政府军正式接管以前,原驻扎部队应该继续维持秩序,释放非法关押者、保护公共和私人财产,逮捕和拘留恶意犯有攻击和抢劫等严重刑事罪行的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轻罪责”。当然——~最后执行命令还是比较彻底的楚爱春、蔡义武等人在1年后的2010年9月获得了特赦。

台北同时命令所有部队迅速向南开进,接管一切叛乱分子控制的地区并命令叛乱军队先行逮捕和控制一切“黑名单”上的人物,特别是牛彩人等台南“血腥之夜”的骨干分子。

到6月20日,美国人地面部队均已按照协定撤离,至6月24日,美国剩余的军事人员和驻台南的人员全部撤退,当然,顺便,美国人也悄悄地带离了部分人员。到6月25日,北军已全部控制南部局势,叛乱军队被全体解散,没有追究未参与阴谋的军官。

6月14日,经北京、台北、香港三地120名法律专家40余天的讨论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组织法》及相关部分法律文件被紧急提交人大审议,特别时期特别处理嘛,6月19日上述7个法律文件获得人大通过并被宣布即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临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辖区包括澎湖及附属全部岛屿,施行与香港类似的高度自治。行政事务上设行政长官一人,下设财政署、警察署、检察署、民政署、教育署等14个机构;岛内按特区、县市设置两级立法会,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选举权之台湾居民每4年将同时选举两级立法会议员;另置高等法院作为台湾特别行政区普通民事、刑事终审机构,下置市、县法院及区乡镇之初等法庭。

在2010年11月30日前举行第一届立法会和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普选,在此之前现有未参与叛乱之立法院成员在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临时)》后即可成为台湾特区临时立法会成员,负责在第一次选举前甄别、清理现有法律条文。在正式选举前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临时)》冲突的法律文件继续有效。

现有的行政、司法架构在2010年选举前继续执行公务,履行自己的职责。马英九将继续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并负责对现有的行政机构进行改革,一直到正式选举后卸职。

北军22万人将在正式选举前复员,陆军保留7万人编制转为新成立的特别行政区内卫警察部队,下设海岸警备队,宪兵、空骑警备队,负责台湾本地治安、反暴、稽私等,归属行政长官指挥,内卫警察部队总监由行政长官提名经立法会同意报北京总参谋部备案。

解放军将成立台湾军区,驻所台北,正式接管北军现有空、海军设施,划租原台北、基隆、花莲的海军基地及6个空军基地,附属岛礁也由海军全部接管,全部上岛三军官兵在和平时期将不超过4万人。驻军不会参与当地行政、司法等内部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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