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对。

他冷。

他做。

更且目中无人。

——也就是自负。

但他并不傻。

也不笨。

更不蠢。

——打得过,自然就打;打不过,自然下会送死,能逃就逃。

避起锋锐,保存实力,再战江湖。

——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一年也不太晚,而一年半载也不算太早!

所以,俟他一旦发现“叫天王”已聚合了“大军”,高手如云,敌手太强,他身边又有顾碍(龙舌兰和小颜夕),他便立即走潜逃。

不便碰硬。

——碰得过,才碰;碰不过,偏去碰,这不叫勇,只叫送死。

是以他带同两个女子一齐逃遁。

可是他的性子:一向是好战,而不是爱逃的。

当他逃到一个“暂时安全”之处,“逃”,反而变成了一种“幌子”,他就用了第三个方式。

以退为进。

反守为攻!

他耍反咬敌手的“尾巴”。

——让敌人以为他胆怯,落荒而逃,不敢还手之际,他反过来,突然反扑,化整为一,逐一消耗掉敌手的助力,羽翼,然后才全力攻杀敌人的主力。

他在逃亡的路途上,忽尔自“大深林”改投“义薄云天”,就是为了安顿好两个女子,再行逐一偷袭消灭叫天王其他的小股兵力。

可是他刚好却遇上“流氓军”正要攻袭“义薄云天”中“用心良苦社”的实力。

这使得他灵机一动:

临时改变了方式。

——他用上了他对敌的第四种方式:

反攻!

——出奇不意,直捣黄龙!

三、全都走光

这一招,其实也是。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他明是追击“流氓军”:

——他也真的是要对付“东方蜘蛛”和“洞房之珠”,铲除“野兽兵”这一股流匪败类!

但他暗的是要对付一个“大敌”:

叫天王:

因为他算准了一点:

一个要害!

——余华月、程巢皮率领的人马既毁不了“义薄云天”,就一定会走报“东方蜘蛛”詹奏文或“洞房之珠”房子珠。

他们虽然行动失败,但却有一个重大发现:

那就是他!

他们发现了!

孙青霞!

尽管任务失败,但已发现了“纵剑淫魔”孙青霞的行踪,绝对可以说是一个“意外收获”!

大收获!

从“小妖怪”余华月、“黑煞神枪”程巢皮的反应,已可推想“叫天王”查叫天要捉拿格杀孙青霞的命令,早已下达:余老三、程老五出手试了一试,也完全可以证实这“不速之客”确是“一直神剑”孙青霞。

这就好了,走了螃蟹,捞得龙虾。

——孙青霞可是“叫天王”遍寻不获而又志在必得的人哪!

是以,余华月要走报的消息,也一定会向“叫天王”主力部队禀告:

说不定,还会直接向查叫天禀报。

于是,只要追踪这股人马,一直盯死下去,就会查出他们首领的下落、这还不止,甚至还可以找到他也追查已久那个具的叫天王,抓住查叫天的生死大穴!

——最好,还能杀了“一线王”查叫天!

他就知道,查天王一直巴不得杀了他。

他也极欲杀了查一线。

——个中原由,只有叫天王及其心腹人马和他自己心里明白!

——除非他肯加入查叫天麾下,要不然,一线叫天王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不过,对孙青霞而言,路只有一条:

他要杀了查叫天!

——斗下去,不借斗死为止,而全无妥协余地。

他大可妥协。

——只要他肯加入“叫天王”一系,前程锦锈,大有可为。

但他决不妥协。

他宁可斗死为止。

原因无他: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也!

他以一种游走、蠕动、爬行、跳跃、掠纵;乃至飞天遁他的方式和姿态,来追踪这一干马贼流寇。

于是,他紧蹑这百来匹快马,进入了“大森林”地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