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3页)

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没搭理她。

她就笑了笑说,“余非不吃葱。”

“余非?”他突然挑眉,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又见他嗤了声,像是想了起来,“昨天那个。那你不去陪他吃?”

她坦率的笑了笑,“我现在嗓子哑,余非会担心。”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兄弟不是这么当的,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

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突然不以为意的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为他着想。”停顿了一下,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喜欢那个啊,“挺了解他啊。”

常笑顿时得意,“那当然。”

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而不是‘你认为他喜欢’?”说罢哼了一声,“就像这些葱,我吃它们,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

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暗暗咬牙,“最毒妇人心。”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她,哼了一声,接着又思了思,坚定地点点头,“我就确定是他喜欢。他又没否认过。”

“听你这么说,他也没承认。”

常笑直觉想反驳什么,可是这白粥粘稠软绵,入口香滑,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没到用餐高峰期,一般还不一定有位置。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大概只是不反对?她突然吐了口气,看着他,转移话题,“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

“本来如此。”

唔,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不过也没关系,是有些人刚开始时不喜欢她,譬如倩倩和容兰。

于是她给自己打气,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是注定。

埋头吃了几口,她又没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

“恭喜你,终于觉悟了。”他搅拌了两下,故意没看她,又吃了口粥。

常笑耸耸肩,三下扒完碗里的,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慢条斯理的站起来,道,“那行吧,不打搅你了。”

“告辞!”她抱拳行礼,见他还是不搭理,就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出其不意的抹在他鼻子上,然后就跑了。

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有缘再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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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桐愣了愣,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末。

有种晕眩的错觉,卧槽,这女人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

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他又回去和陈华一行人又续了一摊,结果一定是吃饱了撑着,才不自量力的点了首《青藏高原》,却因太过用力导致拉伤了点嗓子。不过他也没放心上,坚持着一路唱到晚上。

结果今天早上一早起来,就发现喉咙火辣辣的痛

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若还要与她亲近,切,那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

其实从早上开始就只想让嗓子休养下,打定主意今天是非必要不开口说话的,结果竟胡乱和她扯蛋,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的。

真是想起来就憋气,不过这个女人也够自以为是,一直嚷嚷着余非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啧,他就不喜欢别人插手他自己的事,喜欢吃什么穿什么讨厌什么厌倦什么,他自己心里清楚,该添置的该进食的,他也能自行打理。

却每每有人揣测他心中所想,为他准备这个准备那个,磨磨叽叽的,将种种妄自强压在他身上。

他厌恶这样。

余光瞥见她搁在桌子上的两块钱和落下的枇杷膏,还有手指上的白粥末,想起她与外表极端矛盾的行为举措,愣了愣,突然嗤了声,“疯子。”

笑了。

啧,眼睫毛上真能放铅笔?

15。二次交锋&16。忽略

15.二次交锋

“哟,你嗓子泡过镪水?”

直到中午倩倩和容兰才回来,顺便给她打包了一份饺子,常笑才想起容兰友情赞助倩倩参与了话剧演出,本来她也说要去帮忙当后勤,大概是因为她昨天喝了酒今早睡得香,才没叫醒她。

她嘿嘿一笑,接过饺子,哑哑地说,“会好起来的。”

“不知情者以为你□折腾的。”

“啧,流氓!”她抿嘴,知道容兰是记恨昨天她冥顽不灵死不肯走,“余非什么时候送我回来的?”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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