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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初兴奋得很,当即便要学认字,赵诚谨耐着性子教他,许攸托着腮百无聊赖在一旁看,一会儿又忍不住叹一声,眼睛盯着桌上的竹制笔筒,手又开始有点犯贱地往那个方向一点点,一点点地挪。

手指尖刚刚触摸到笔筒上,许攸忽地一抬眼,猛地与对面赵诚谨深邃的目光对上。他在孟家人面前总是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可不说话默默看人的时候,却让人无端地生出一种说不上来的压迫感。

许攸假装自己只是好奇,从笔筒里挑了一只狼毫笔拿在手里翻看了一会儿,又老老实实地还了回去,爪子缩回来放在桌子底下,有些生气地拍了拍。

“小雪要写字吗?”赵诚谨收回目光,许攸顿觉身上压力锐减,悄悄吁了一口气,心里暗骂这小鬼越来越难伺候,以至于完全没听到赵诚谨跟他说话。

“我姐识字哦。”阿初就是个小叛徒,自从他跟赵诚谨认识之后就成了他的跟屁虫,什么话都跟他说,一个字都藏不住,“我爹说阿婆教过姐姐认字的,小顺哥要是不信就考考她呀。”

赵诚谨笑笑,没作声,起身去书架上取了纸过来,朝许攸道:“我给你裁纸。”

喂,她没说要写字啊?那软趴趴的毛笔根本握不住好不好。

赵诚谨仿佛没看见她控诉的神色,低下头,很认真地把宣纸裁成合适的大小,最后比了比,取了十几张放到许攸面前,看着她微微地笑——这根本就没办法让人拒绝。

许攸硬着头皮拿起笔,刚准备去蘸一蘸墨,赵诚谨就把她拦住了,“你姿势不对,”他道,说话时,自己也拿了一支跟许攸手里一模一样的毛笔,“手指要这么放,不要用太大的力,不然一会儿胳膊疼”

他耐着性子教她,亲自示范,许攸也没好意思分心,竖起耳朵听,一旁扯着嗓子背《三字经》的阿初有点心急,使劲儿地往赵诚谨手上瞟,一会儿,终于忍不住也悄悄抽了支毛笔,学着赵诚谨的姿势握好了,问:“小顺哥,你看是不是这样?”

孟老太太站在门口看他们仨乖乖巧巧地认字读书,心里柔软成一汪水。

三人进学堂没多久,就得到了方秀才的高度评价,尤其是赵诚谨,简直把先生都给镇住了。虽说他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摸过书,可天才儿童就是不一样,更何况,赵诚谨的基础打得好,启蒙老师就是大梁朝首屈一指的大儒,就算几年不读书,可人家一上手就是比平常人快几倍。

阿初也挺机灵,白天在学堂读书,回了家还有赵诚谨开小灶,自然比别人家的孩子要走得快些,至于许攸,方秀才本来就对女孩子没有什么很高的要求,许攸好歹也读过十几年书,虽说繁体字跟简体字有那么一些区别,但对她来说问题不大,所以,在有限的几个女学生中,许攸明显是属于比较聪明的那一个——尤其是在她还不怎么爱学习的情况下。

有一天二叔在路上偶遇方秀才,作为学生家长的他被大大地表扬了一番,二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度满足,回家时一高兴,就买了两斤五花肉给孩子补身体,可把阿初给乐坏了。

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算只是个小小的私塾,他们三人的横空出世也给这个平静的小学堂带来了一些波澜。

第60章

方秀才年纪虽不大;学问却不错,加上为人和气又不爱端架子;所以他这私塾在云州城还挺有名气,足足有二十来个学生;分了三个班。许攸在女班;阿初进的是蒙学;至于赵诚谨,他跟方秀才对答了几句后,就直接被分去了天字班;属于高年级师兄。

赵诚谨在天字班中算年纪最小的;但学问绝对排在前头,属于常常被老师提出来表扬的那一群人。照理说这种学霸一般很容易招人嫉恨,但让人意外的是,这家伙在班里人缘还挺好,许攸只能认为天字班的学生都挺爱护幼小。

至于阿初,这个家伙有她和赵诚谨撑腰,就算在蒙学班横着走也没人敢拦他,唯有许攸的日子有点不是那么顺心。她刚进学堂的第一天,就被班上一个名叫芹菜的小姑娘给盯上了。

小姑娘们之间的喜恶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反正许攸是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她,不过,对于她时不时的挑衅,许攸也没什么反应。她实在没兴趣跟一个*岁的,连是非曲直都还没有弄明白的萝莉吵架。

芹菜刚开始还只是偶尔朝她瞪两眼,或是纠集班上的同学孤立她,许攸本来就跟她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所以一点也不在意。这小姑娘见治不着她,愈发地气恼,这一日下学时,她忽地一声尖叫,指着许攸高声喝道:“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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