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部分 (第1/4页)

在地上坐了一阵,脚底板就长好了。新生的皮肉细嫩而光滑,颜色显得有些晃眼。温小天的身上,已经换了一件牛仔裤,一件简单的半袖衫。而在旱魃的宫殿之中,温小天多半只是穿着裤头的。

那儿的温度太高,什么样的衣服能够不被烧毁呢?就算是那件裤头,也都是家里的媳妇在闺女的配合下,以寒冰为丝线,以剑气为束缚制作而成的。因为修为的原因,再复杂一些,再大一些,都不能够持久。

现在终于舒服了恩,就是这天气太冷,风太大。

撇了撇嘴,一家三口开始寻找人烟。

伯邑考很早的时候就走了,回到了西方,去管教自己的后辈子孙去了。这辈子能够再回一次中土,哪怕仅仅是踏上了这一片土地不足一天的时间,却已经足够了。能够回来,站在那里片刻,已经是了了他的平生夙愿。

目标:东南方向。

温小天一家人朝着东南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儿不找边际的说着一些闲话。夫妻二人说几句,和雪姬说几句,无论如何都不会冷落了怀里可爱的孩子。走了一天,也没有遇到个人,雪姬显得有些疲惫了,便在白叶子的怀里睡着了。

“我背着吧”

生怕累到了自己的媳妇,温小天背起了雪姬。一件宽大的羽绒服从水晶吊坠中取出,从背后披上,盖住了雪姬。

夫妻二人不紧不慢的走着,没有休息的意思。

走啊走

温小天的肚子叫了一声。可惜这里并没有什么吃的东西,他也只能忍着了下一回水晶吊坠里面一定要准备一些吃食才行,要不然非饿死不可!温小天心里头嘀咕了一句,就和白叶子说,“叶子你说现在明朝是什么情形?”

“不知道,应该很乱吧?”

白叶子有些不感兴趣。

男人和女人,在某些事情的认识上,是很不相同的。男人们一般讨厌野猪皮辫子之类的,而女人却对此津津乐道,白叶子对什么打仗之类的不在乎,对天下大乱也不在乎,满清是否入关也不在乎

也就是因为温小天很在乎这件事,所以白叶子才在乎起来的。到底还是在乎温小天的本身多一点。

真要说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

好吧,跪舔野猪皮攻打明朝一统天下和阿哥格格之类的谈情说爱才是人家的王道。

第三天。

一个简陋的沙堡出现在了视线中。利用沙土和野草混合在一起建筑成的沙堡,和周围的黄沙是一样的颜色。沙堡分成了一个院子和几间房,里面还有马匹还有一些,是晾晒出来的衣服。

这里一定有人。

再走近一些,就发现这里并不是绿洲,而这个沙堡似乎是沙漠中的一间客栈。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在这里也甭想找到什么好的地方了,能够住人便不错。二人走了进去,里面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女人语速极快的说了一句。

温小天居然很牛逼的听懂了。

温小天同样的回了一句,让这里的主人不敢小看。这是一种西域地区的方言,若非后世的科学考古研究进行了整理恢复,碰巧温小天也学习了一下,还真的听不懂人家说什么。而温小天比这个主人更牛逼的地方就在于他不仅仅会说,还会写。

进去之后,要了一些吃的喝的,一家人决定在这里住一宿。客栈里没有人,只有他们一家子算是客人。

一只烤羊上桌,同时还有一摊子的酒水,再多的这里也没有了。一家子吃饱喝足,就去房间里休息。半夜时分,不出意外的就听见了掌柜的、跑堂的和厨子之间的对话“掌柜的,看那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儿,男人又是一个豆芽菜,咱们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你懂什么?江湖上最不能惹的就是老人女人孩子和残废。而且你看这一家三口,行走沙漠,竟然如此从容,而且你看他们的皮肤,像是从沙漠里出来的么?”

“管他什么人,一瓶蒙汗药,全部撂倒!”

“我呸,你个韩大眼懂个屁?”

“都别说了这一家子是瘟神,招子都放亮了。要是他们明天走,最好,早走早安生,要是不走,咱们就好好的伺候着”

随着这一句话的结束,就再没有声音了。

温小天闭上了眼睛。

这一觉,分外香甜。

次日。

温小天一家人继续上路,下午的时候就到了一个绿洲,按照掌柜的说法,客栈里的用度就是从这里运输过去的。绿洲里生活的是寻常的少数民族,温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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