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

这座公寓自1931年落成以来,进进出出,住客不断,这份过期合同除了有一点文献和收藏价值,没有其他意义。

宗瑛仔细审阅,实话实说:“现在是公元2015年,民国法律也不再适用当今的中国。盛先生,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在宗小姐这里或许它是失效的。但在我这里,它仍在有效期内。”盛清让说着抽出另外一份文件,“这是公共租界工部局昨天的一份开会记录。”

他将文件转过来示向宗瑛,手指移到日期处——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他说着抬起头,看向宗瑛。

宗瑛敛起眼睑:“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她放缓语速求证:“你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来?”

“的确是我经历过昨天。”他很快确认。

宗瑛本来稍稍前倾的身体,这时往后略收了一些。

盛清让看一眼手表,确认自己还有时间,便接着讲:“十点之前,我还在自己的公寓里做事,但十点之后,周围一切都会变得不同。”他环顾四周:“变成这样。”

宗瑛一声不响。

“我亦觉匪夷所思,但此事似乎还无解。”

“什么时候开始的?”

“七月十二日。”

那天宗瑛因为接连两起大案,一住宿舍就是十几日,此间没有回过家。

“照这样讲,你每晚十点会来到这里,那么——”宗瑛迅速整理思路,“七月二十三日凌晨,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出租车中?”

面对她的“审讯”,他有条不紊答道:“夜间通常我会在公寓,偶尔也在别处。但不管我身处哪里,总会准时来到宗小姐所处的时代。因此那一晚,我在市郊办事,十点整又来到这里。当时位置距离公寓似乎很远,步行太慢,我需要借助交通工具。叫车并不容易,后来走了很久的路,几乎拿出全部的现金,最终才打到一辆车。”

那么就是她昨天搭上的那辆出租车了。

宗瑛问:“付了多少?”

“二百五十元整。”他说,“我已经记录在簿子中了,宗小姐没有看到吗?”

宗瑛当然看到了,她只是核实。

同信纸装在一起的那本薄册子,里面记录得密密麻麻,巨细无遗。

她记得第一条记录是:“取用书柜中《新华字典》一部,当日已归还。”

最新的一条记录是:“取用宗小姐现金二百五十元,以支付车费,未还清。”

都是用简体字书写,他在照顾屋主的习惯。

所以昨天她并无必要同他道谢,毕竟支付车费的钱是她的,他才是非法取用。

盛清让这时候讲:“我擅自取用屋主的财物,的确失理在先,恳请宗小姐接受我的道歉。如果不能,我可以作出补偿。”

宗瑛却不着急纠缠此事,反而是问了一句:“二百五,你坐了多久?”

“大约二十分钟,现在的汽车,很快。”

“你应该叫他打表。”宗瑛说着垂眸,将手中的保温杯放回茶几:“你清楚二百五十元可以用来做什么吗?”

“楼下有一家通宵营业的小商店,明码标价,我去过一次。”他答得有理有据,“对照日用品的物价,大约能对现在流通货币的购买力有个概念。”说完从文件袋中取出一张小票递给宗瑛,买的是一盒三块八的牛奶。

他接着说:“二百五十元的车费从行驶里程上计算或许并不合理,但当时深夜无他法,只能如此。”

他讲得很有道理,宗瑛沉默,半天说了一句:“你还拿了我的备用钥匙。”

“以防万一,毕竟一旦被关在门外,我便无处落脚。”

“那为什么锁了楼上房间的门?”宗瑛抬眸看他。

“这正是我要说的。”他这时终于取过案几上的皮箱,打开后转向宗瑛,其中分列陈放着金条、美钞、银元及法币:“想必银元与法币已经不再流通,美钞或许可以,但黄金应仍属于硬通货,其中总有一项可以支付。”

他想得这样周全,要求自然也不含糊:“此间公寓处处老家赏,对宗小姐来讲十分重要,因此我也不奢望宗小姐将它出售。楼上房间似乎常年空置,希望宗小姐能暂时将那间房租给我。”

他言辞恳切,看向宗瑛的目光亦真挚可信。

天将明未明之际,昏光笼罩,室内谈话犹如梦中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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