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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洪和沈俊领着西北援军杀到时已经是第三天上午,山洞里断粮一天多,四处干净得连耗子都没有一只。郑薇饿得手脚发软,又被郑芍打包塞进了鸾驾。随后,在回京的路上,姐妹二人得知京城失陷,皇后和太子被杀。

由于惠妃所生大皇子过于鲁钝,且惠妃出身低微,郑芍身后有侯府支持,省去其中各种博弈,京城收回后,她所生的三皇子便成了下一任皇帝。

郑芍眨眨眼,难得俏皮了一下:“谁让我现在是太后,再浮夸,他们也得跟着我演。也亏得是你,我的事才这么顺利。”

郑薇“啊”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

郑芍神秘地笑了笑:“成王蜀王那两个笨蛋,真以为沈国公那个老狐狸会跟他们干,也不想想,假如先太子还活着,这皇位会让他们来分一杯羹吗?”

此事郑薇这几日也有所耳闻,今上跟这几个隔了不知几代的堂兄弟原本就没几分情意,否则也不会一坐稳皇位便急着削藩,只是不知此事被谁给泄露了出去,才引来今日这场杀身之祸。

成王所部郑薇也见过,便是在避暑山庄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备空虚,伙同内奸打开城门冲进皇宫杀了太子,二王合谋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间第一桩,也是唯一桩谋逆大案。

对了,三天前朝臣们才吵着定了先帝周显的庙号,“世宗”。

郑薇实在不想再操心这些乌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听说你要放我走的,现在又扣着我,莫不是你舍不得我,不愿意放我走了吧?”

郑芍促狭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这般急着要嫁人?”

郑薇张口结舌,想开口分辩,脸却不争气地红了:“谁,谁要嫁人!”

郑芍抬头藏起眼中深深的不舍,早开的秋海棠在窗外摇曳生姿,她轻声道:“再等几日,薇薇,我亲自给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气了,越到结尾越感觉想写的好多没写出来,但是每个零碎的内容单独写的话又觉得索然无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对不起大家,其实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看评论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写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还是掩面滚走吧。

对了,之前说有些事在正文里写了觉得拖沓,不说清楚又觉得缺点什么,应该还会有一到两篇番外单独交待,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当中; 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 骑着骏马走向皇宫;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 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融的; 沈俊不经常回忆旧事,却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为早已遗忘,却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还记得,被娘亲拣到时; 他正学着自己前一天刚刚重伤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温热的鲜血。

他想; 大约那时候他像头狼崽子多过于像个人吧。娘亲明显吃惊极了:“你这小孩打哪来的?怎么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辙的呲牙嘶吼。

对付他这样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子; 娘亲手到擒来。

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 她; 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 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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