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1/4页)

“会,会就会吧。”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李氏想从她屋里找到重要的东西,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风楼,还没进门,就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时到的,居然站在门口等她。见她来了,立刻眼睛一亮,热情地冲她招手:“妹子,你来了?快,快进来!”

罗衣笑笑,把手里的的话本子递给他:“写好了。一会儿你看看,有哪里不满意,我再改。”

她自觉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讲过的,就是脾气硬朗的老太太喜欢的那种。细节如何,其实没太多可不满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写的硬气、有福气就是了。

果然,进了雅间后,王大林翻看了几页,就赞不绝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欢的那种。”

罗衣一点儿也不意外,笑着倒了杯茶,慢慢地品着。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后,给银子也很痛快:“写得好看!不知道妹子还有没有别的故事?我祖母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说书,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写的这个就很好,如果还有别的,我还花钱买你的!”

“有!”罗衣果断点头,就算现在没有,回去后她再编也就是了,“不过,我有件事请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没有熟悉的胭脂铺子?我会做一点胭脂,想借他们的地方售卖。”

写戏本子虽然赚钱,但罗衣其实不擅长讲这个,她做熟了胭脂,还是打算从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说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间胭脂铺子,不过他卖的胭脂都比较贵。”

“贵就好!”罗衣干脆地点头,“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给你看。你要觉得好,便帮我跟你二叔说说情,卖的银子可以抽两成到三成给他。”

王大林觉得这个妹子说话真是干脆,他心里充满了好感,拍着胸口应下:“没问题!”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罗衣便拿着余下的十五两银子,离开了清风楼。

上回的五两银子定金,被她买衣裙、买鞋袜、买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这一些,她也没打算留手里。

买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费了大概七两银子,还余下八两,罗衣想了想,打算买一盒头油,买一把桃木梳子,再买一盒更滋润的面脂。然后再随便逛逛,淘两根漂亮发簪戴一戴。

手里有钱,买什么都顺利。罗衣很快买好头油、桃木梳子和面脂。还剩下五两多银子,她打算淘两根好看的发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终于在一个小摊上挑到中意的发簪时,付钱的手被人按住了。

罗衣抬头,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头:“好巧。”

拦住她的人是周自荣。

周自荣今日跟同窗相携出行,是打算买一些作画用的纸。没想到,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清风楼的门口,跟一个年轻男子有说有笑。

他当即脸上就绿了,与同窗告辞后,便往清风楼走去。

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可他们毕竟过了明面的,大马庄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如果有熟人进了城,看到她与别的男人走在一起,叫他的颜面往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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