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部分 (第1/4页)

年约十八九岁的男子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身;穿上半旧的青色素面长衫;又套上了有些磨损的鞋袜;再走至梳妆台前,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父亲。”男子恭声应道;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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