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部分 (第1/4页)

咱们来说,就好像打一个三岁的小孩一样无趣。可惜……要是来头棕熊什么的就有些意思了!”

“大型的猎物要到东边才有,可惜我们没有进去的资格。”一位英俊的骑士在旁边无奈的回答。

说道皇家狩猎场,这些人没有资格,可是眼前似乎就有一个有资格的。普林斯的眼睛“刷”一下就亮了起来,瞥了一眼旁边打盹的维尔斯。

他可是最直系的皇室成员,甚至比现在的伊凡陛下还要血统纯正。

萝莉茜娅看到他的眼神,哪里还不明白他的意思,一头大型的猎物,无疑可以标谤着普林斯的英雄不凡。普林斯轻轻的咳嗽几声:“维尔斯王子,前面就是除了皇室成员只有克劳福特家族才可以进入的皇家狩猎场。你不去看看么……我是说那是你们家的地方,相当于是你的财产。”

对于普林斯的意思,维尔斯当然也明白。

他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小混混,不过想想前面那些多猎场都是“我家”的。他的心里不禁有些激动,那可是不是别人的,是“我家”的。想想自己拥有这么大的一片土地,心跳就突然加快了。

虽然那不是他一个人的,但是也有维尔斯的一部分啊!

“走!去看看吧!”维尔斯想到自己也算是一个大大的财主,比艾丁子爵要大得多。就有些雄纠纠、气昂昂了。所以颇有些小农思想的维尔斯又加了一句:“我们家的!”

这里有一小队皇家骑士在驻守,不过当维尔斯亮出家族徽章后,很痛快的被放行了。其他的人可以说都是借了维尔斯的光,萝莉茜娅似乎心有所感的抬头看了看。

一道黑色如闪电的猛禽快的冲了下来,可以想象不知道有哪个猎物惨遭捕杀了。

“有人在前面!”她若有所思,想到令人讨厌的一幅面目,她的眉毛不自觉的跳动了几下。露出一幅厌恶至极的表情,这是真正的厌恶,就算维尔斯做出什么让她愤怒的举动,她也只是愤怒而已。

普林斯一直在观察着萝莉茜娅的表情,看到她的这个样子,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知道萝莉茜娅的很多事情,也知道帝都中有谁会让她出现这幅表情。

萝莉茜娅扬鞭打马,那匹马轻嘶一声,率先冲了出去。其余的人随后赶上,维尔斯就差了些。他的马不像在奔跑……倒好像迈着轻快的步子……在跳舞!

这种轻快的舞步很容易招致普林斯这种军人出身的贵族的反感!

其实普林斯很尴尬,他做伯爵的父亲很难说是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在帝都的贵族圈子中,往往会把他当成军人,而在军队中,粗鲁的军人们又会把他当成贵族。

就连天天洗澡这个对他来说很正常的习惯,也会被一些平民出身的低级军官嘲笑成娘们。现在高傲而好胜的普林斯尽量很容易的落下了军队时期的阴影。

他最后做贵族也不成,做军人也不成,只好弄出这样一幅即看不起贵族的无能,也看不起军人的粗鲁的高傲模样。

“维尔斯王子,弓箭手虽然为我们所不耻,但是打猎却是一个男人所必须掌握的技能,要不你也来试试?”普林斯把手中的一幅备用弓箭递给了维尔斯。

这是军中的长弓,很硬,让本来等着维尔斯拒绝的普林斯纳闷的是:维尔斯王子很轻松的接过了弓箭。

他不是不会用弓箭,维尔斯的力量堪比一个低阶的剑士,在冒险的途中,有艾玛这个女弓箭手。为了占她的便宜,维尔斯倒是也练习了一阵子,可以说他的箭法虽然并不算是精深,但是也不至于太过丢脸。

萝莉茜娅细长的眼睛突起爆起一阵光彩,因为维尔斯轻轻的拉动了弓箭,他还微笑着说了一句:“我的箭法不怎么样,很容易误伤同伴。所以我通常不会用这种东西,对我来说一枚火之矢会很好的解决问题。”

不过他的动作很明显,手法很娴熟,至少不能说他“不会用!”

在头极力奔跑的野兔被几头猎犬赶得无处可逃,撞到了萝莉茜娅的马上,然后被一头游隼很轻松的撕开了皮肉!

“哟!”一个文雅但是却显得不太和谐的男声拉长了腔调,维尔斯的眉头一皱眉,这个声音不止是萝莉茜娅不喜欢。他也很讨厌。

“萝茜!你怎么也来到这里了,让我想想……你是跟维尔斯王子一起来到这里的吧!话说你们骑马在一起倒还真的很相配呢!”

随着一阵喧闹的声音,米纳带着大量的朋友与随从加上猎犬和鹰隼从树木中走了出来。维尔斯小声的嘀咕了一句:“打猎嘛!用得着像开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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