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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伤口,用车前草和香蒲止血,用大麻的汁液和古柯碱止痛。现在这些植物都被刘泽苍选择出来,栽在试验田中。刘泽苍还专门将两个精通各种药草的印第安少年收为助手,协助他对新药品的开发。 某种程度上说,熊天赐是得到神灵保佑的首领,而沉默寡言的刘泽苍则是印第安人心目中另外一个神灵。这个神灵赐福的大明军医不但悲天悯人,救死扶伤,甚至不避艰险,为了救治感染瘟疫的印第安人,丝毫不怕自己被传染。要知道当时美洲印第安人治病都是巫师来完成的,仪式对他们来说更重要,根本没有这些细心和负责,或许刘泽苍在印第安人的心目中比熊天赐更为亲切一些。 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效果更好的金创药很快被研制出来,经过刘泽苍数次实验,确定疗效后正式投产,成为天赐镇士兵随身必带的药品。这些金创药此后被其他部落的人称为“圣药”,成为天赐镇中仅此于酒的第二追逐品。 熊天赐回到玛雅镇,站在高台之上,看着自己的领地,虽然它们是如此简陋,但他依然感到无比自豪。半年前,他们还一无所有,而现在,有两座暂新的小镇出现在他的面前。 看看那些田地,看看那些闪着波光的池塘,看看周围的木屋和完善的防御工事,再看看认真训练的士兵和辛勤劳作的平民,一切都预示着美好的明天。 熊天赐忍不住伸开双手,拥抱美洲,拥抱这片神奇的大陆。

第一第二十章 留学哈佛

就在熊天赐拥抱这个世界的时候,秦长空和努马正站在英国殖民地的土地上,站在波士顿的大教堂前,仰望着高高的尖顶。 这是一座哥特式的大教堂,墙基四四方方,是花岗岩堆积而成,雕刻着一些古朴的菱角纹。墙壁是整根的白桦木装钉在一起,树皮上的花纹好像一道道流水,流向天际,在顶端的时候忽然开始收缩,最后形成一个尖顶,直刺苍穹。 教堂前方是一道宽大的石梯,尽头是一扇滚钉的半椭圆形大门。拜占庭风格的马赛克玻璃砖折射出彩色的光芒,仿佛是圣光一般,中间透出一道白色的十字架。 小镇的木屋密密麻麻,有秩序得排列在纵横的街道旁,查尔斯河静静地从小镇中心穿过,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每个木屋都经过简单的修饰,涂上防水的沥青,最表面贴着一些印第安特色的树皮和草席,显得古朴而凝重。 一些酒吧和咖啡厅的门口上方,都竖着一个圆形的牌子,上面用英文标记着店名,透过明亮的玻璃窗,能够看到一些人正坐在里面悠闲地喝着咖啡和威士忌。 洋鬼子们穿行在街上,大都穿着朴素。几个贵族除外,他们戴着宽大的圆顶帽子,帽子上挂着羊尾巴一样的棉絮,洁白的领口系着礼结,燕尾服优雅地贴身滑下,从胯部向两侧撑开,腰上别着带圆形护手的长剑,或者从肩部斜跨一条华丽的带子,上面点缀着一些金属和亮晶晶的饰物。 对于秦长空和努马的出现,众人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留意,虽然他们敌视印第安人,可毕竟有很多“祈祷的印第安人”存在于他们的周围,像他们一样信奉上帝。 两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一会功夫就来到小镇中心的广场。这是一个欧式小花园,有着石板铺成的小路和整齐的花圃。几个优雅的英国人正坐在长椅上,牵着他们的爱犬,惬意地沐浴在正午的阳光里。 秦长空转身看看身后庄严的市政厅,一脸震惊,他直到此刻才真正明白熊天赐为什么会让他来。这里代表的文明程度丝毫不亚于大明朝,更是比他们简陋的天赐镇高了几个档次。 如果熊天赐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发现这里的布局和上海的人民广场有点相似,甚至同样有一条类似于南京步行街的商业街,一直通往繁忙的波士顿港口。 也正是从这里开始,波士顿逐渐发展成为一座超级城市,仅次于纽约的第二大贸易中心。 努马走到一个英格兰人的面前,谦逊地行礼,然后用英语打听哈佛学院的具体位置。那英国佬明显楞了一下,接着礼貌而严肃地告知了路线,结束谈话的时候还不忘矜持地点点头。 “秦大人,不,秦首领,咱们穿过这条大街,在查尔斯河北岸就能看到哈佛学院。”努马向秦长空汇报道,他险些忘了秦长空现在的身份:炎黄部落,南部一个小部落的首领。 两人继续前行,过了一座木板搭成的桥梁,最后在一个古代私塾般的小院落前停下。两间小木屋,周围有一个院落,最前面的木屋门上钉着一个不起眼的小木牌,上面用英文写着“哈佛学院”,底下有一行小字,是拉丁文。 两人面面相觑,这就是他们要学习的地方? 事实上,他们现在看到的哈佛学院已经经过一次“大规模”扩建了。这个未来的著名学府在第一年的时候只有一名教师,四个学生,第二年扩大到八个学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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