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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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逐字逐句的映入归德长公主的瞳孔中,足足让她愣了一炷香功夫。

在毫无心理准备情况下,猛然看到这个,仿佛当头挨了一记闷棍。千岁殿下的鼻子都快气歪了,愕然之后忍不住咒骂道:“无耻!无耻!”

这四个人名,她并不都认识,但是张三与韩宗这两个她却见过,那是李佑的家奴。如果所料不差,那另两个人九成九也是李佑的家奴!

不然没有这么巧合,这四个人加起来正好占了银铺的六成股!也就是李佑前几天信口开河提出的六成!而邱御史的股子则不知从何时起骤然缩小到四成。

用家奴名头占股,亏他想得出来!若这六成股子在邱御史手里,那就是罚赃,按照天子诏旨,应当有少府收走。可是如果六成股子是属于别人的,那么就不属于罚赃范畴。从法理上讲,少府是不能擅动的。

也就是说,如果依法办事,李佑四个家奴名下的六成股是稳稳当当、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

归德千岁按下怒气重新冷静,李佑到底是怎么办到的?想了半天,以她的聪明仍是想不明白其中关窍,这实在太出人意表不可思议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次又被李佑耍弄了!难怪李佑力劝她打银铺的主意,绝对是要借自己的虎皮去威吓他人,达到扫清障碍的目的!

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啊!明着让她去大张旗鼓,却在暗中偷偷将股子拿到手。

只要她出面,别人就不会来相争,而没了其他人的威胁,李佑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侵吞银铺股子。

李佑这是觉得她归德长公主很好惹吗?克制住杀人的,千岁殿下对左右吩咐道:“将李大人请来!”

有那么一瞬间,归德长公主产生了在银号事业上与李佑分道扬镳的念头。甩开情夫单独干,从技术上又不是不可行,何必一定要和情夫凑在一起做?亲友之间总是谈钱太伤感情了,这样下去万一形成裂痕就麻烦了。

但随即理智的将这种想法压下去,李佑虽然可恶,小动作小算盘频频,从来也不是肯盲从她的人。

但相较之下,没有更值得信任的人了。这种信任不但是精神上的信任,更是才干上的信任,换做别人,多半是没有李佑的这种天才,将事情办砸的风险是很大的。

其次,如果各自分头去做,那将同时出现两个要开拓异地汇兑的银号,必然要形成竞争。

李佑有没有信心不清楚,可她却没有多少信心在这方面赢过李佑。她知道自己在经济事务上远不如李佑,而且李佑的江左背景相当有分量,拓展汇兑业务只怕比她更快更好。

归德千岁分析来分析去,发现还是不能和李佑分开做,合力一处才是最佳选择。那可恶的人是不是也看出了这点,不怕她翻脸,所以胆敢如此妄为!不过长公主又想起前几日的对话,自己是不是确实太轻忽了某些东西?

蒙公主千岁相召,李佑虽然手头有很多公务,但不敢不从,立刻出衙上轿穿街过巷入十王府。

他知道,长公主此刻绝对火大,她又是个要脸面的人,自己再不识相的推三阻四,只怕要就此绝交了。若真如此,强力女人的仇恨是很可怕的,今后自己的下场将会很惨。

五百二十九章 坑爹第二弹(求月票!)

却说李大人到了十王府,被引进了长公主宅邸的书房里,就看到一张连连冷笑的美人脸。李佑带着点小小的愧疚之情,低头行礼,随后一动不动的站住。

归德千岁一时也不知怎么开口才能表达出此刻的心情,半晌才斥道:“好主意,用家奴来持股,亏你想得出来!”

李佑答道:“大明律法,没有哪一条不许家奴有私产罢。我们普通人家的家奴,每个月也是要发月银的。在外头店里分点股子,也没什么。”

其实李佑这招,也是钻了法律空子。按照律法,他本人或者他的妻妾是不可能公开经商的,若偷偷行事,只要用了自己名义那也是违法的事儿,京城人多眼杂,拒不定出什么问题。

但他用家奴去占有银铺的股子,名义上就与他没什么关系了,这些产业都是那四个家奴的。

可是不要忘了还有一层,四个家奴的身契都在李佑手里,也就是说家奴本身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是李佑的财产,那么财产的财产算是什么?

以这年头的法律发展水平,似乎很难解释清楚。但以李佑的见识,也只能粗浅的理解为总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控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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