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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李必达俯视着那家伙,说道。

对方像蛮牛般圆睁怒目,准备嚎叫着扑起来时,被周围一帮扈从给死死压住,李必达笑起来说:“说出你的名字,你个傻瓜匪类,我可以保留你的性命。”

“无指的康巴诺,不需要罗马人的同情和怜悯。”那汉子在愤激时,也出卖了答案。

“西班牙和卢西塔尼亚马上就会恢复和平,而反抗者和绿林马匪全部都被消灭,所有的部落再过十年便会再度富裕起来,我在想——那时候如果全伊伯利亚半岛,只剩下康巴诺你一支马匪,你该是多么的快乐!”李必达把手扶在下颔,饶有兴趣地预测到。

康巴诺有些惊呆了,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话虽然带着调侃,但说得很有道理——不要说商业,就连绿林土匪们也对“垄断”这种状况心生向往的,即使当时可能还没发明这个字眼。

“再想想吧,既然因为贫穷和不忿沦为盗匪,那就得杀人越货,心中想什么其他的那都是累赘,你回头看看,你的这些淹死烧死的同伴都是群大蠢货。一个贼,居然还要想着道理义气,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嘛,去烘干你的衣物,来我的营帐!”李必达说完,就扔下目瞪口呆的康巴诺,领着队伍继续前行了。

第29章大马匪康巴诺(下)

康巴诺在李必达带着扈从走后,被周围的百里香军团兵士给摁住,在大声恫吓下被扣上了镣铐,锁在了一辆骡车的后面,被拖着晃晃悠悠往前走,李必达因为害怕他会趁乱逃跑,就让四周看守他的军奴,每人手持一根刺棍,这样就算康巴诺能想出什么怪招来,也只能夺取一根棍子,且根本不是随即而来的无数乱棍的对手,正可谓英雄也怕群殴不是。

当值炎热的六月,太阳的“金箭”直挺挺地扎着每名或行走、或乘马的人的脖子、胸膛和后背上,到处都是烟尘和汗水的味道,康巴诺眯着眼睛,抬头看着无遮无拦的烈日,汗水在他的每个毛孔里往外膨胀流淌,躯体上到处是盐渍的白点,他又累又渴又肮脏,被镣铐拖着,时不时还被刺棒狠狠抽打一下,不由得后悔当初在船搁浅时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自裁,否则何至于沦落到这步田地——他,“无指的康巴诺”在卢西塔尼亚的绿林界也算是一票响当当的人物,早年他去阿非利加当盗马贼时,就精通了毛里塔尼亚人的弓术,是箭无虚发,后来觉得毛里塔尼亚没什么彩头可劫,就与同党乘坐木舟,准备越过大力神石柱海,去西班牙碰碰运气,结果因为启航时同党忘记祭神(这是康巴诺自己的解释),海神突然掀起了巨大的风浪,同党大部分葬身鱼腹,他漂流到岸边,当即就被抓捕起来,那时在罗马人的内战已蔓延到西班牙,俘虏他的一个百夫长想都没想,就说要给这位大马匪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当然之前要把他“恶念的根源”给彻底斩断,那百夫长说到做到。拔出利剑就让他的三根手指像短面条般掉了下来。昏死过去的康巴诺被那个百夫长扔到了长草丛里,后来一个路过此地的牧羊姑娘可怜他,给他喝了些能恢复元气的羊奶,并用草药敷伤口,他才活了过来,醒来后他就向那姑娘求婚,是愿意改邪归正,结果是把那姑娘吓得落荒而逃。

没办法,他这种天生的长相和本领,还是最适合当马匪。想通了自己了职业定位后,便又在卢西塔尼亚扯旗子,靠着自己的凶狠与狡诈,即便没了拉弓的手指,但还是很快集结了帮流民和无赖汉。再度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直到现在再度被罗马军队抓住。

断断续续走了五十个斯塔狄亚的路程。也断断续续对前半生做了个回顾后。康巴诺身边拿着刺棒的军奴,突然递给他一小罐拌着蜂蜜的酒,而后问他,是一口气喝光后就死呢,还是慢慢喝挨到气绝身亡那一刻。“xx的,我是马匪。可不是乡村里养着母羊过活的老鳏夫!”康巴诺大骂道,然后就探着脑袋,把那一小罐蜂蜜酒全部咕噜咕噜喝干了,真是解渴!

又走了一段路程。当康巴诺又觉得饿和渇时,军奴们突然又递给他一罐葡萄酒,外加夹着香肠的面包,他就这样被镣铐扣住手脚便走便伸着脖子,在军奴的手里吃完了食物和酒水,当然军奴们继续问他相同的问题,他也给予了相同的大骂。

又走了段路程,还没等军奴问什么做什么,康巴诺就嚷嚷说,我想要吃一只脆皮的烤鸽子,现在也该到时间了,这话惹得周围军奴都哈哈大笑起来。

待到晚上扎营时,康巴诺就窝在某个营帐里,大口大口地啃着烤鸽子,看守他的兵士和军奴问他还想不想逃跑或厮杀,如果不想的话,再过一段时间他们会奉官长的命令,送来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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