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的保安队长了,以前还给上任高家董事长当过贴身保镖兼助理,看来在高家庄地位不低,也是个核心高层了。凌云又连忙给高丁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高丁对于他很是冷淡,甚至凌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一股很深的敌礼感,这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茫然不解,莫非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魔鬼筋肉人?

“听说易公子也练过武,有空时还要向易公子请教几招才是!”

“叫我凌云好了,别易公子易公子那么客气。至于比武切磋那就不必了吧,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没有练过武。而且我估计,就算我以前练过,也根本不可能跟高队头这样的高手相提并论。”总听着别人叫他易风,凌云还真不习惯,他现在也认了自己叫易风这个名字,不过他把自己本来的名字凌云做了自己的字,这样一来,按古代习惯,称名道姓很少用,平时反而是互相称字了。他不知道高丁为何对他有敌意,但他也不愿意一进高家庄就和高丁这样的保安队长兼高家庄高层起冲突,尽量示好。

高浅雪也感觉到高丁的古怪,小声着道:“易郎患有失忆,礼数方面可能有些不周,高叔还请多担待一些。”

有高浅雪出面缓和,高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逼人之话,只好退回去做下。

又陆续见了好多人,花了小半天时间总算是见完了,这让凌云长长松了一口气,这感觉,就跟第一次进新公司履新之时的公司部门见面会一样,一大都的新面孔,脸一直笑的都肌肉僵硬了。

还好只是见有头有脸的,若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见一遍,想想都要疯。

“木兰,你和青莲带易郎去东院准备下婚礼礼服和礼仪之事,务要用心。”高浅雪笑着说道,然后对着凌云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半点即将成婚前新娘子的娇羞。凌云点了点头,和高伯他们颔首示意告辞,便随着木兰和另一个丫环青莲离去,做婚礼前的最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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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吉时已到

婚礼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凌云却是唯独闲着的那一个,事情都大家做了,根本没他什么事。

看着小丫头木兰煞有介事的指挥着一大群的仆妇婆子和丫头们忙成一片,很有几分大丫头的气势,凌云坐在东边庭院中的刚经绽放的桃树下竟然有几分入迷。他忽然觉得,既然已经不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这样留在这里,留在隋朝,留在高家庄,当这个土豪地主家的上门姑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高家虽然看上去既非门阀也是士族,甚至连官宦人家也不是,可家有良田万亩,商铺数十,仆佣上千,这是不争的事实。他留在这里,根本不会愁吃喝生存,不用愁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寻找一个立足的自份。一切都有了,高家是个简单的家族,没什么不认同自己的岳父岳母,也不会有什么想要争产的兄弟叔伯们。而且高浅雪虽然是个千年前的女子,可是她长的并不差,甚至很符合凌云现代的审美观。

哪怕高浅雪有着白发银眉,和过份白的肤色。可在凌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不祥之貌,只不过是后世十分普通常见的白化病表现而已。而在后世,白化病人甚至还有一个美丽的称呼,月光的孩子。甚至曾经有个年青的白化病女孩,因为白发银眉而越加出众,被人称为白雪公主。高浅雪的外貌对凌云不是丝毫的负担,而且几次的接触下来,也让他感觉高浅雪这个古代人并不难相处,甚至有些难得的温柔细腻,善解人意。两人在一起生活,以后起码不会有沟通障,性格不和之类的。

再说了,高浅雪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娶了她,真正少奋斗三十年。

凌云也并非什么有着庞大野心的人,虽然到了千年前的隋朝,可他心里想的不是争霸天下之类的毫无边际的**,他想的只是如何生存。一个现代的普通人,只是惯性的希望能过的轻松,过的开心就好。造反,那是要杀头的。

当个江南的地主土豪有什么不好?

良田豪宅,**美妾,自在**。想到这,凌云不免又望了一眼正指挥着仆役们忙碌的小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按他对古代的理解,如木兰这样的小姐贴身丫环,一般都会在小姐出嫁时做陪嫁丫头一起嫁过去的。甚至是跟着小姐和姑爷一起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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