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 (第1/4页)

但是儒家的代表理论却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明君贤相所具备的美德和知识能够“代表”民间的利益要求。它可以称为贤能代表说,即政府通过对民间的各方利益作通盘的考虑和安排去洞察和辅导来满足民间的利益要求,而不鼓励民间拿自己的利益要求来同中央抗衡。

这种贤能代表制通常假定个人不大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利益分配和照顾上个人必须服从君王,包括君臣的安排。这种贤能代表制的制度结晶是家长制,它具有很强的威权性格。

其特点是明君贤相治理国家。要是君不能明察,那么,社会的利益要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最终就会造成动荡。若是百姓不必议政,则说明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子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若贤能者不参政,则国家治理得一定很糟糕(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贤能代表制的特点是公高于私,一切服从公。利益代表制的特点是私高于公,公为私服务。(ps:前面部分内容引自刘军宁《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

当然,眼下这种时代,如果王奇直接提出要建立利益代表制,那是不可能的。恐怕刚一提出就会被士大夫们笑死了。刚好王奇也并不是很想建立这样的利益代表制,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时,真正实行利益代表制的是英国和美国,但王奇看他们政府的运作方式也并不是很理想,经常有一些政府的决议不得不听某个财团的意见,王奇可不喜欢这样的事情。

王奇现在托名孟子提出的代表制,其实是把这两种代表制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从而把两者的优点集中起来。只有几代表利益的阶层,又有代表贤能的阶层,才能更好的发挥代表制的作用。

当然,对于怎么样的人才算贤能之士,王奇还是少不得引用了一下孟子的话“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孟子·梁惠王下》)

王奇这样说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那些清流名士们都认为自己是得到大家认可的贤人,所以就会认为王奇说的是他们,他们当然会对王奇的这一学说加以支持了。而将来如果有革命者想推翻封建制的话,就可以解释为是由贫民百姓认可的贤人。这算是一种讨好双方的举措吧。

王奇提倡的孟子学说,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学说,如果一定要分的话,那也只能算是“民本”说,而实际上,“民本”思想一旦落实到现实制度层次上,就只能是君主制,而不可能是民主制。民本的积极意义仅在于它要求统治者“模拟”百姓的利益要求,然后根据这种模拟出来的要求治理国家。即《尚书》上说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论语·泰伯》)所以,民本思想只是一种“模拟民主”思想,即以君主模拟“民主”的方式来治理。

王奇提出这样的思想,就是看准了只要君主不是太独裁,就不会对这种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学说加以强烈反对。

王奇的第五本书虽然很重要,但其实内容很简单,只有区区不到一万字,和那本泱泱十万字外加几百幅插图的《地理》比起来,这根本只能算是一本小读本。

但这本书上在以后的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光是王奇提出的“民本”思想,就指导了今后一千多年的朝代,虽然朝代几经更替,但所有的统治者,都以王奇的民本思想来治国的。直到一千多年后,最后的王朝“明”被议会推翻,这种“民本”思想才被“民主”思想所取代。

至于王奇提出的那种由利益代表和贤能代表共同组成的代表制,则整整指导了今后政治制度近两千的时间。(说明一下,我国现在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制度。不知道是不是从王奇那儿学来的!呵呵!开个玩笑!)

不过王奇的思想并没有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付诸实行,实际上,直到王奇死后的一段时间,都还是实行简单的二元君主立宪制。这一种二元君主立宪制在一战前非常有名,因为有一个极强的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制度。她就是德意志帝国。

在此政体下,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的限制,但权力仍然很大,议会只是作为君主的咨询、协商机构而起次要作用。她的特点是,君主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而内阁首相由君主直接任命,内阁的组成不是取决于议会中政党所占的议席,内阁不对议会负责,而是对君主负责。君主的权力不受议会约束,君主还有权解散议会、否决议会决议、不经议会而颁布非常命令。

以王奇喜好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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