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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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三缺一终于补齐,床上的两对夫妻可以打麻将了!

你们自己感受一下吧,但费家洛感觉快要窒息了。

上班的时候,他又找来我分享他的苦难。

我明白了,当死刑犯丈夫被召唤回家,夫妻团聚之后自然就不肯走了,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啊,卖房子的又不是这对鬼夫妻,何必要被活人赶走呢?

啊,难道应该被赶走的,就是我和苏青桐吗?

倒也不是,其实啊,家洛,我并不觉得,人和鬼不能共处于一室——我说,世界上的鬼魂,其实从来不会害人,分尸的也好,奸杀的也好,连环变态杀人的也好,从来都是活人犯的案子,干鬼魂何事?

而我,也想了起来,几年前,在我的微博上留言的那对读者情侣,似乎就叫余一通与李元子。

我打开自己的微博搜索,果然找到那段留言——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丧心病狂的誓言啊!

既如此,纵做鬼魂,亦断然不会分离。

我留给费家洛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这天晚上,更糟糕的事情来了——苏青桐发现自己怀孕了。

费家洛脑袋发晕,他从没想过做爸爸,以为生孩子还很遥远,尤其是在他俩裸婚,完全没有父母资助的时刻。

当晚,余一通与李元子的鬼魂,依然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的中间。当他翻个身想要抱住老婆,摸到的却是枪毙鬼裸露的天灵盖。再翻个身又想要抱老婆,抓住的却是被分尸的李元子的十根手指头。

没过几天,费家洛陪苏青桐去第一妇婴保健院做检查,确认了怀孕这件事,而且从时间上来分析,极有可能就是在阴历七月十五,也就是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晚怀上的。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女鬼嫣然一笑,饶是风情万种:妹妹别怕,姐姐我生前,是在母婴用品网站上班的,知道一些怀孕与育儿知识,我会保你这孩子健康平安诞下。

真的么?

我们夫妻作证,岂能食言?李元子的身后,余一通也冒了出来。

可是,你俩原本答应相会后就消失,可还是赖着不走。

对不起,阴间不要我们这对夫妻,阳间也不肯让我们去投胎,说是我俩与活人沟通,泄露了天机,罪不可恕,责罚我们永世做孤魂野鬼啊。

啊,看来,还是我们害了你俩?

费家洛早已把这段对话听在耳中,他抓着苏青桐的手说,老婆,别害怕,我们就当养两只宠物,养两只猛鬼在家,不也很有乐趣吗?

你是被蔡骏洗脑了吧?

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改变了想法,相信我,没错的。

九个月后,今年春天,苏青桐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费家洛给儿子取名为费复明,以纪念红花会的反清复明志士们。

而他家里养的两只鬼,则承担起了月嫂的角色,帮着这对小夫妻来带孩子。要知道如今请个月嫂,起码也得几千块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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