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1/4页)

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服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互相搀扶前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际,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要走一辈子,像最漫长的徒刑。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周围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松软。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什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怪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现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明显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醒目的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农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褪色,散落

在破碎的头盖骨旁边。

狼群的墓地。不,是它们猎物的墓地。更准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垃圾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许多年代,不断积累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时代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古老的动物,那时候,它们才是整个地球的主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主人。而人类是客人。

哭声。两人彼此对视,都没有掉眼泪。

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地面,寻找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许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自己的坟墓中哭泣。

婴儿继续哭,富有节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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