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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感觉到众人的目光,很是骚包的呵呵一笑:“不要仰慕哥,哥只是传说!不要嫉妒哥,哥让你吐血!其实,哥也不想这样的。”凌风猥琐的笑容,破烂的着装以及骚包的表情和语气让众人一阵恶寒,恨不得上去揍他一顿,不过看在两方实力差距太大,这个想法在脑海里转两个圈就不见了。

正当凌风准备接受众人的膜拜时,手指上的戒指却极不配合的动了两下,凌风斜着眼看着戒指:“麻痹的,你还想怎么滴?”“轰”没等凌风继续骂下去,以戒指为中心突然爆发出一股浓郁的灵气,并且不断的朝着四周扩散,凌风傻眼了,周星魂也傻眼了,一边的所有人都傻眼了。周星魂作为昆仑弟子还是有些矜持的,而方老几个散修则是拼命地嗅着鼻子,像是几天没吃饭的乞丐突然闻到一股醉人的香味,有一种立马饱餐一顿的感觉。

不说他们,就算是普通的杭城人,也突然感到空气一下子变得非常清新,天空变得明亮多了,一阵风吹过,里面都带着一种清新的生命气息。而一些老头子老太太感觉更是敏锐,多年来的毛病在那一瞬间像是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一般,各种动物也都是一副惬意的样子,闭着眼在享受,就是这短短的一瞬间,却给了杭城地界上所有人和动物一种全新的满足的感觉。当然,离北高峰越近,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不少鸟儿甚至开始徘徊在北高峰上空,久久不愿离去。

等到灵气爆发完毕,凌风立马赶到一阵阵恶狠狠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是一块可口的大肥肉一般,这其中以周星魂的眼光最为复杂。周星魂那叫一个悔恨啊,祖上这么好的东西竟然被他拱手送给他人了,这可怎么了得啊!悔恨之余就是强烈的羡慕嫉妒恨,他感觉凌风简直是走了狗屎运,能够使用祖传戒指肯定是碰巧的,既然已经没有办法夺回来了,那就挖个坑,让师门来把他给埋了!

而现场,除了周星魂以外,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凌风的戒指,要知道在这个灵气凋敝的时代,充足的灵气时多么可遇而不可求的,没有灵气,他们得到的典籍就一点用也没有。可以这么说,谁有了灵气,就有了实力;谁有了实力,就有了一切。虽然他们知道十年后可能灵气会充足起来,但是那只是各个门派的结论,万一那个时候灵气依旧变得稀少了呢?所以当他们感受到戒指那种充足的灵气时,那种激动的心情怎么可以用语言来描述?

理所当然,所有的人都恶狠狠地盯着那块香喷喷的大肥肉…………戒指!

第三十二章 蜀山的名头

钱姓修真者修真前本为一山贼,修真之后心性逐渐收敛起来,不过却依旧是众人中心境最差的,换句话说,就是最不容易把持住自己的一位,看到凌风手上的戒指,双眼放光,咽口水的声音没有一丝掩饰,就差直接上去抢了。当然,其他人虽然情况比他好一点,但是也没好多少,毕竟这种事就像是一个乞丐出去捡垃圾,一下子挖出了一座金山一般,不可能没有一丝触动。

周星魂在旁边看着众人发红的眼神,戏谑的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他巴不得这些人一哄而上恶心恶心凌风,为什么是恶心恶心凌风呢?为什么他自己不出手呢?原因很简单,蜀山风字辈的弟子是那么好欺负的吗?至少他周星魂还惹不起。既然惹不起,又不想躲,就只好希望别人来做这第一个出头的螃蟹了。

姓钱的实在是按耐不住自己跳动的越来越快的心了,忘了面前的家伙的恐怖,也不再文邹邹的恶心人了,极其霸道的问道:“小子,你是哪里的?”

凌风眉头一皱,这家伙,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什么玩意啊,就敢在面前随便叫嚣,太过分了!凌风还未来得及说话,钱姓修真者的土匪习气上来了:“小子,把你手里的戒指交出来,我就可以考虑一下饶你一命,要知道,当初爷混江湖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那个娘们裆下钻着呢……”

凌风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有些时候,你可以侮辱凌风,却不可以侮辱他的家人,所以在熟知凌风的人群中,有一条至理名言,就是提到凌风家人时,千万不要带有侮辱性的词语,有时候开开玩笑倒是无伤大雅,但是过分的话,是很容易出问题的,惹怒了凌风,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现在的凌风眼中已经闪过几丝血色,他可不是生长在红旗下的五好青少年,而是一个双手沾过血,知道修真道路上艰难困顿的中年人,虽然他的面貌很年轻,但是凶厉之气却比在场每个人都强些,不仅是因为杀过人,还因为一点,蜀山的剑道就是主攻杀伐的!

“你,找死!”凌风盯着姓钱的家伙,一字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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