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页)

鹿血在民间被视为中药之上品,活跃于山林之中的野鹿又远甚过人工饲养之鹿,浩齐先前所看的《长白山之王》中也有猎人生饮鹿血的片段。

作为一名杀手,喝鹿血似乎已经算不上挑战极限了,浩齐大胆的走过去,俯下身子照着刀口就吸食起来。《世界大战》在味觉系统上并无很大的突破,饮用原本腥臊的鹿血基本上等同于喝水,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浩齐的心理压力——在军校组织的生存训练中,还不至于茹毛饮血,能够加入特种部队便又是另一回事了!

“下次手脚麻利点,这样的机会,一年都难得有两回!”

猎人大叔颇为不满的在一旁教训说,他蹲下来摸摸鹿角,面无表情的割下来收进背囊,然后又转到鹿尾那边,把鹿鞭和尾巴一一割走。

感觉喝够了,浩齐抬起头问:“现在怎么办?”

大叔把随身携带的一只装葫芦倒干水后扔给浩齐,“把血装着,回头风干了做药,自用也可,卖掉也可!”

浩齐埋头照做。

大叔重新点起火把,照着地上的鹿说:“这是一头成年的梅花鹿,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我们运气真是不错!鹿皮能卖个好价钱,鹿鞭、鹿尾、鹿筋也是上好的药材,至于鹿肉,能拿多少算多少!我看这浓烈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豺狼,你赶紧拾柴生火,我来剥鹿皮!”

砍柴生火原是浩齐的“本行”,但这次没有带柴刀来,便在附近拣了些枝叶。火很快生了起来,猎人大叔那边已经用锋利的匕首剥鹿皮了,浩齐借着光看了看,手法的纯熟程度绝不亚于张家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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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一边剥皮,一边像是在自言自语:“你们不都习惯于在早上和傍晚活动么?今天是犯了什么迷糊?咱俩也算是有缘,送你早去投胎,来世转运到个富贵人家吧!”

浩齐摇摇头,他在射杀目标后可不会这样神神叨叨。

篝火只能照亮有限的空间,但其他动物没有再靠近这水塘的。不多会儿,远处传来的一声狼嚎,这让浩齐不由得心头一紧。

猎人大叔抬起头,“这帮畜生嗅觉可真灵啊!常龙,过来帮我个忙!”

浩齐把手里的枝叶往篝火堆里一扔,快步跑了过去。

大叔指着这鹿已经剥了皮的前半部分,“你来割前腿筋,也没啥特别讲究的,肉下面粘着骨的就是。尽量不要横着割伤了筋,连蹄子一起!”

浩齐掏出小刀,那此起彼伏的狼嚎让他无暇多想,照着自己仅有的剥皮经验就动起手来。做往往比想象的困难,这鹿腿肉非常紧实,加上跳跃的篝火提供的光线非常有限,等到把两条连着许多肉块的前腿筋剥下来,浩齐转头一看,猎人大叔也剥好了整张鹿皮。

“还可以!”大叔瞅瞅浩齐的战果,手里开始取鹿后腿上的筋了。

浩齐赶紧又去拣了些枝叶,不经意一眼,竟看到树林里有几双幽绿幽绿的眼睛。

噢唔……

又一声狼嚎,前所未有的清晰。

“这些畜生!”

大叔将剥好的鹿筋往背囊里一塞,拎起猎枪便朝天开了一枪。

枪声之大,估计连对面山头都能听到!

“你多取几块好肉,晒干了好过冬!”大叔吩咐浩齐割肉,自己往枪管里装填火yao和铁砂,末了,又朝着树林深处来了一枪。

割肉可算不上技术活,浩齐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背筐塞得满满当当,等到猎人大叔放了第三枪,他站起来说:“好了!”

“嗯!赶紧走!”大叔拾起火把,引着浩齐沿来时的方向一路小跑而去。

下线之后,浩齐抬头一看钟,霍,都快12点了,健身、练枪什么的也都省了。直接洗洗上chuang,脑袋里却还浮现着之前的游戏画面。

“唉,怎么也跟小孩子一样沉迷游戏了!”

浩齐一声轻叹,不过想到这鹿皮、鹿茸还有鹿筋在城里能够卖上好价钱,想到自己也能拥有一杆猎枪,隐约找到了自己刚进军校时的心情。

多年前有句网络流行语: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游戏和烟,有时都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在真正的现实面前,便又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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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路遥(三更,求票!!!!)

尽管前一夜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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