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 (第1/4页)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有信

Joan

“我想念的是信!”午宴时同桌有人叹口气道,“现在没人写信了。要不是周途电话减费,恐怕我们全会失去了联络。”

“琼可是常写信的。”请吃饭的主人说。

大家都转眼望着我。“是吗?讲给我们听吧!”

我当时还不识字。只认识5个字母:J、O、A、N和X。这就够写一封示爱短柬给圣诞老人了。

“XXXXOOOO”,我在信里吃力地吐露心意,“X”代表吻,“O”代表拥抱。我把这样的感情填满整张纸,再用四种颜色的蜡笔签了名。妈写好信封地址,我贴上邮票,然后我们带着我生平第一封信走去投入邮筒。

那时我对地理,现实生活的范围或邮政局的工作,都一无所知。不过我明白可以把信托付给未知者,它自然而然会达到目的地。那个星期,我一想到自己的信到了圣诞老人手里,就兴奋得透不过气来。

他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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