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4页)

散文没有外表的汹涌澎湃,它以轻重有致的手法,激发内在的旋律,我用这样的散文写的剧本里,既有亘古的沉静,也有今日的喧腾。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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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本书《再次集》。

但是,这首用来描述剧本的诗作是极其散漫杂乱的,它并没有最后两行诗中所宣称的那样美妙,正如诗人自己在诗中所承认的那样,“在这儿,我感到有点儿昏昏欲睡”,怪不得,诗中的大部分地方都睡意朦胧。还有一点令人不解的是,散文为什么或如何才能把亘古的沉静与今日的喧腾融合起来呢?所有的迹象以及他自己的作品,都是与他的融合理想背道而驰的。诗人为散文的辩护是否太诗意化了一点呢?总之,用散文诗为散文辩护好像有点不伦不类,也许这只是权宜之计。奇怪的是,该剧本的主题是关于神话的,但剧本的内容介绍却只是些乏味的抒情而已。

诗人的这种说理性倾向,导致他写出了许多其价值令人怀疑的言论或习作,这些作品与其说使他的作品充满力度,还不如说断送了他的论辩①。比如在下一首诗《新时代》中,诗人依然在向他的读者,也许是他自己,阐述散文之路的合理性,然而,他为自己的尝试所找到的理由是极其伤感的,但他认为他的理由就目前来说是有历史意义的。他承认他的诗歌缺少某种东西,散文毛遂自荐,引导诗人走出困境,因为在他看来散文比韵文更加接近时代的精神,诗人的前程在于和散文联姻,当然诗人的热情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这些观点尽管表述得有点粗糙,但它们却正是诗人目前的思想状况,所以他有点儿居高临下地说:

于是,我重又返回,信守爱的誓言。日暮黄昏,我

望着你的面孔,作新的尝试。我用你心意的首饰装扮我的立意。我想着你,把它留在你路边的旅舍,但愿今后你说,它感动了你的心,满足了你的需求。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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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这些作品中,与其说他在写诗歌,还不如说他在告诉我们他为什么这样写;这当然是风格的混乱。诗人为什么担负起论辩这一枯燥无益的工作?尤其是因为论辩并非是他的所长。在这儿,以及任另外的一些诗歌中,人们能感觉到沃尔特·雷利对阿诺德的一些诗歌所作的评价:诗人在这些作品中采用了“散文论辩的丑陋武器”。

②见本书《再次集》。

这种口吻相当傲气,似乎是一种感人的施舍,或者说是故作大方;同时,它也是含混不清的,“你”是谁,或者是什么?也许“她”在这儿是指新时代——在别处却是指女性。诗人发誓要效忠于这个新时代,而且像所有的宗教皈依者一样,他也有点儿兴奋过头。然而,“新时代”是个模糊的概念,泰戈尔也没有对此作出界定,它是指普通的人民,还是指现代的思想?这两者也许是有区别的;而且,他为什么要“重新返回”?归宿在哪儿?同样,为什么认为散文是这种回归的最佳途径?即便如此,那么他是在写散文,还是在写诗歌?当他说“我用你心意的首饰装扮我的立意”时,人们不由得怀疑这种手法是索取而来的东西,对他来说是不自然的,这只能使我们确信,他并非为内心的激动所驱使,这是在“故作纯真”(innocentbyassumption),当年柯尔律治在给华兹华斯的信中,正是用这个术语来描述华氏那人为的朴素的。与人民打成一片(人类学中所谓的“神秘互渗”)①正是最为缺乏的。泰戈尔站到了前台,写下了许多辩护性言词,然而这些言词中却有一种自我得意的调子,似乎在说“为了你,我已鞠躬尽瘁”。在本诗结尾之处,“她”并没有与他在一起,她已经“去寻觅旧日的我的踪迹”,不管这句话有什么内涵,我们都不感到惊讶。诗人承认他孑然一人,在生疏而陌生的人流中磕磕碰碰地前行。诗人所期望的那种融洽状态并没有实现,这一点似乎在本诗开端之处的描述方式中便可以猜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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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维·布留尔使这一术语家喻户晓。这一术语是指集体思想的前逻辑参与,这种思维是原始心智的特点。

这种辩护的倾向①,在其他的三首诗作里得到了延伸:《最后的星期集》第20、24及25首。在第20首散文诗中,我们读到了路边的聚会,在聚会中有人请诗人朗颂他的一些诗歌,诗人打开诗集,便感到羞愧难言,他觉得这些诗歌华而不实,它们并没有描绘日常生活的恢宏,艰辛以及混乱。当诗人被问及:“您去哪儿?”他回答说:“我要走进艰险,走进冷酷,带回坚强、无情的歌。”寻觅“坚强、无情的歌”,这本身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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