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 (第1/4页)

安妮卡念的是法律,布隆维斯特认为妹妹比自己能干得多。她轻松地读完大学,在地方法院待了几年,接着担任瑞典一位相当知名的律师的助理,后来便开始自己执业。安妮卡专攻家庭法,慢慢地则开始致力於两性的平权。她成为受虐妇女的代言人,写了一本相关书籍,因而博得美名。最后,她开始涉入社会民主党的政治活动,布隆维斯特忍不住戏称她为党部特工。布隆维斯特老早便已决定,党员身份与记者的可信度不可兼得。他从未心甘情愿地去投票,即使偶尔觉得非投不可,也绝不肯谈论自己的支持对象,就连爱莉卡也不例外。

“你还好吗?”穿越斯库卢桥时,安妮卡问道。

“很好呀。”

“那么是什么问题?”

“什么问题?”

“我了解你,麦可。你整个晚上都有心事。”

布隆维斯特静默了片刻。

“事情很复杂,眼下有两个问题。其一是关于一个女孩,她两年前曾经在温纳斯壮事件中帮过我,后来无缘无故消失了。我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她的踪影,直到上个星期为止。”

布隆维斯特说出发生在伦达路的攻击事件。

“你报警了吗?”

“没有。”

“为什么?”

“这个女孩隐秘到了极点,被攻击的人是她,得由她出面报案。”

但布隆维斯特认为报警绝非莎兰德的优先选项之一。

“还是那么顽固。”安妮卡拍拍哥哥的脸颊说道:“那么第二个问题呢?”

“杂志社在进行一个故事,将来会造成轰动。我整个晚上都在考虑该不该询问你的意见。我是说法律方面的意见。”安妮卡诧异地觑了哥哥一眼。

“询问我的意见?”她惊呼道:“这还真是新鲜事。”

“是关于性交易与对妇女施暴的故事。你处理的都是相关案件,而且你又是律师,也许你不接有关新闻自由的案子,但出版前你如果能看看稿子,我会十分感激。因为除了杂志要刊登的文章之外还有一本书,所以内容不少。”

安妮卡闷不吭声地拐入哈马比工业区,经过希克拉水闸,在与尼奈斯路平行的巷道间迂回前进,直到驶上安斯基德路。

“你知道吗,麦可?我这辈子只有一次真的很生你的气。”

“是吗?”他颇为吃惊。

“就是你因为温纳斯壮被带上法庭,还因为诽谤被判刑的那次。我简直就要气炸了。”

“为什么?我只不过出了糗。”

“你已经出过很多次糗了。但那次你需要律师,而你唯一没找的人就是我。结果你就呆呆坐在那里,受媒体和法院的鸟气,甚至不为自己辩护。我真的快难过死了。”

“有一些特殊状况,你帮不上什么忙。”

“对,但我却是一直到《千禧年》重新站稳脚步、彻底打垮温纳斯壮之后才明白,在那之前,我实在对你失望透顶。”

“我们根本打不赢那场官司。”

“你没听懂我的重点,老哥。我知道那个官司无望,我看过判决书了。重点是你没有来找我帮忙。例如说一声,喂小妹,我需要找个律师。就因为这样我始终没出现在法院。”

布隆维斯特想了一想。

“对不起,我承认当时应该找你。”

“是啊,本来就该找我。”

“那一年我一直不太对劲,无法与任何人面对面谈话,一心只想马上死了算了。”

“偏偏你没有这么做。”

“原谅我吧。”

安妮卡露出大大的微笑。

“好极了,迟到两年的道歉。好吧,我很乐意看看那些内容,你很急吗?”

“对,很快就要出版了。这里左转。”

安妮卡将车停在达格与米亚位於熊堡路的住处对街。

“只要一分钟就好。”

布隆维斯特说着跑过马路,按了大门密码,一进到里面立刻发现不对劲,因为从楼梯间就听到激动的说话声。他连忙跑上三层楼,到了他们的楼层后,才发现嘈杂的声音就来自他们的住处旁。有五个邻居站在楼梯转角处,公寓门微开着。

“发生什么事了?”布隆维斯特问道,此时的他好奇多於担心。众人全都安静下来看着他。三名妇人、两名男子,似乎都已七十多岁,其中一名妇人还穿着睡衣。

“好像有枪声。”一个穿着棕色便袍的男人这么说,似乎相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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