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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治疗病情稳步好转,肿痛显减,但觉酸楚,关节活动恢复正常,苔化未净,舌红中剥,脉小弦数。证属湿热不净,阴伤气耗之候。

处方:生黄芪15g,生地15g,土茯苓15g,透骨草15g,石斛12g,木防己12g,漏芦12g,广地龙10g,乌梢蛇10g,黄柏10g,知母10g,当归10g,炙全蝎3g,炒苍术6g,炮山甲5g。25剂。

药后关节肿痛基本消失,精神亦振,纳佳,寐安。

按:本案证属热痹、顽痹,因风湿热毒留着,痰瘀互结,伤阴耗气所致,实中夹虚之候,故先从标治,予祛风化湿、清热解毒、化痰祛瘀之剂,病邪渐退,正虚较显时分步加入养阴益气之品扶正祛邪,若起手即大剂补益恐有助邪之弊。

(周仲瑛著。周仲瑛临床经验辑要。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8)

【古代文献精选】

《素问·痹论》:“五脏皆有所合,久而不去者,内舍于其合也。故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叙痹论》:“大抵痹之为病,寒多则疼,风多则行,湿多则着。在骨则重而不举,在脉则血凝而不流,在筋则屈而不伸,在肉则不仁;在皮则寒。”

《医宗必读·痹》:“治行痹者,散风为主,御寒利湿仍不可废,大抵参以补血之剂,盖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也。治痛痹者,散寒为主,疏风燥湿仍不可缺,大抵参以补火之剂,非大辛大温,不能释其凝寒也。治着痹者,利湿为主,祛风解寒亦不可缺,大抵参以补脾补气之剂,盖土强可以胜湿,而气足自无顽麻也。”

第二节瘙证

痿证是指肢体筋脉弛缓,软弱无力,不能随意运动,或伴有肌肉萎缩的一种病证。临床以下肢痿弱较为常见,亦称“痿蹙”。“痿”是指痿弱不用,“蹙”是指下肢软弱无力,不能步履之意。

《内经》阐述了痿证的病因病机、病证分类及治疗原则。《素问·痿论》指出本病的病因是思想无穷、有渐于湿、热伤五脏、远行劳倦、房劳太过等,病机是“肺热叶焦”,津液被灼,肺燥不能输精于五脏,因而五体失养,肢体筋脉痿软。还将痿证分为皮、脉、筋、骨、肉五痿,并提出“治痿独取阳明”的基本治则。《素问·生气通天论》又指出:“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软短,小筋弛长,软短为拘,弛长为痿。”认为湿热也是痿证成因之一。隋·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风身体手足不随候》中认为本病是“由体虚,腠理开,风气伤于脾胃之经络”所致。金·张子和《儒门事亲·指风痹痿厥近世差玄说》强调“痿病无寒”,认为痿证的病机是“由肾水不能胜心火,心火上铄肺金。肺金受火制,六叶皆焦,皮毛虚弱,急而薄著,则生痿蹙。”并把风、痹、厥与痿证进行了鉴别,指出:“夫四末之疾,动而或劲者为风,不仁或痛者为痹,弱而不用者为痿,逆而寒热者为厥,此其状未尝同也。”朱丹溪认为痿证有湿热、湿痰、气虚、血虚、瘀血之别,提出了“泻南方,补北方”的治疗原则,“泻南方则肺金清而东方不实……补北方则心火降而西方不虚。”明清以后对痿证的辨证论治渐趋完善。明·张景岳《景岳全书·痿证》指出,痿证原本并非尽是阴虚火旺,认为“元气败伤,则精虚不能灌溉,血虚不能营养者,亦不少矣。若概从火论,则恐真阳亏败,及土衰水涸者,有不能堪,故当酌寒热之浅深,审虚实之缓急,以施治疗,庶得治痿之全矣。”《临证指南医案·痿》邹滋九按:“夫痿证之旨,不外乎肝肾肺胃四经之病。”

根据本病的临床表现,西医学中多发性神经病、运动神经元疾病、脊髓病变、周期性瘫痪、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萎缩性肌炎等表现为肢体痿软无力、不能随意运动者,均可参照本节辨证论治。

【病因病机】

痿证形成的原因颇为复杂。外感温毒、湿热之邪,内伤情志、饮食劳倦、先天不足、房事不节、跌打损伤以及接触神经毒性药物等,均可致使五脏受损,气血亏耗,精津不足,肌肉筋脉失养,发为痿证。

一、病因

1。感受温毒

温热毒邪内侵,或病后余邪未尽,内热燔灼,伤津耗气,肺热叶焦,津伤失布,不能润泽五脏,五体失养而痿弱不用。

2。湿热浸淫

久处湿地或冒雨涉水,感受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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