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卓渊?这不是当今皇上的年号?我心头一颤,赶紧把它放回书柜。

「你在看什么?」小狼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吓得我连忙转身。

「呃,没什么。」我怕他怪我乱翻东西,立即岔开话题:「你说,你喜欢我?」

「我没说过,我喜欢的是晴天!」

「晴天不就是我?」

小狼脸一红,我乘胜追击道:「你还记得,我们说好见面要送见面礼吗?」

所谓「见面礼」是我与雨天的约定,见面后要互吻对方一下。

小狼一听,整张脸通红:「不记得,你别想吻我!」说着还举起烛台像要扔我,不料脚被桌腿一拌,整个人向我倒来,两片唇好死不死地贴在我嘴上。

我猛然一惊,不过小狼的唇又甜又软,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所以就厚着脸皮没推开他。

小狼一下子移开唇,倔强道:「好了好了,见面礼算是送过了。」

「我们说好是互吻。你送了我,我还没送你呢!我知道你这人做事不肯吃亏。来,亲!」不等他反应,我又压上唇去。

人们一旦接吻,施吻者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者则会身价大跌。小狼被我一吻,竟然没有喷火,反而轻声说道:「你刚刚看到的那个东西,我允许你问我。」

我仔细回想,刚刚除了趁机朝小狼的胸口看,知道他的内衣是白色外,什么也没看到呀!于是摇摇头说:「那颜色挺好,我没什么要问了。」

「历朝都是这个颜色,你不想知道我的身分吗?」

「我知道啊!你不就是雨天,其实就算你是个土匪、乞丐,我都不会介意。」

「你觉得我像土匪、乞丐吗?」小狼脸上略带怒色:「你看了那东西,就没有一点想问我的?」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忽然灵感大发,尖叫道:「啊!有了!我真的有事想问你!你……有没有一两银子?我和小凌去吃路边摊,钱不够,我赊了摊主一两银子!」

「滚!」

结果我和一两银子一同被小狼扔出房间。我闷闷不乐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真是太胡涂了!刚建立一点感情,怎能就开口借钱?弄不好,小狼会觉得我很势利。但既然有纯金做的印章,他应该不缺钱。

印章?

我恍然大悟。刚刚怎么忘了问小狼印章?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何况他还猖狂到刻皇上的玉玺。下次一定要好好给他指正指正。

第八章

扬州显然是个崇洋媚外的地方,随着洋人洋货的不断侵入,少瞳的宴宾楼也经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宴宾楼的对街新开张了一家酒楼,卖的并非酒菜而叫快餐。酒楼的名字极为拗口。我读了几次,总算读全,叫做大不列颠餐厅。我纳闷它不过是个「大不了的餐厅」,怎么会让整个扬州饮食界都警觉起来。

随口和小狼聊起此事,他见多识广,立刻替我纠正:「大不列颠是个国家的名字,那里的人吃饭习惯与我们有些不同。」

「哦。原来如此。」我深感受益匪浅,「那不就是『大不了的国』的嘛,何必大惊小怪。」

「…………」

近来不少生意都被「大不了的餐厅」抢去,让少瞳极为头疼。叔父时常陪在他身边,一起进进出出,两人感情继续升温。

我与小狼小凌嘴上安慰少瞳,大骂大不列颠。其实心里早痒痒着想去吃一回。据说,那里已窜升为扬州情侣十大幽会地之首。

当日清晨,我与小狼小凌像是三个贼一样溜出黄府,直奔「不大了的餐厅」。出门后,我还为这次顺利大逃亡偷笑两声,拉过小狼的手,牢牢牵住。

小凌居安思危,见我们俩手牵手,下意识地把手往衣兜里藏。

这个动作让小狼脸红了大半,手指在我掌心扭了几下,说出一句老成到让人晕厥的话:「以后在孩子面前别这样。」

我紧紧抓住「以后」二字。此刻依旧握住他的手不放。经历这些天的熟悉期,我发现小狼外表强悍,内心却十分细腻,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到了大不列颠餐厅,小狼轻车熟路,立刻让我们去占位置。虽是早茶时间,这里却已高朋满座。我看见一桌客人屁股刚刚移开座位,立刻眼前一亮,箭一般地冲过去。

总算占到了座位,却久久不见店小二上来招呼。我忍不住发起牢骚:「这样的服务态度竟还有人光顾,真是想不通!」全然忘记自己也身在其中。

小狼冲我一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