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不同的是,当初我看到的那件咖啡色洋装已经吸饱了血,变成脏兮兮的深褐色,现下出现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件美丽如新的洋装。被主人孤零零地留在饭店顶楼的高跟鞋,此时也好好地套在那对小巧的脚丫子上。

还有就是……

「怎麽啦?」女鬼吃吃笑著,「不敢看我的脸吗?亏你当初还一直叫那个摄影师多拍几张呢。」

妈的,看就看,谁怕谁!

我咬牙,把视线往上抬,出乎意料地,看见一张乾净完整的脸。圆圆的脸蛋、白皙的皮肤,还有及肩的长发,怎麽看都跟一般女孩子没两样……

「披萨呢?」也许是遭受到的冲击太过强烈,我没经过缜密思考就举手发问:「你的披萨脸呢?」

女鬼一愣,勃然大怒:

「披萨?你竟然敢这样说我的脸?」

就连生气的表情也跟一般女孩子没两样。这个女鬼跟今天早上把我吓昏的那个女鬼,真的是同一个女鬼吗?

「你想看?好,我就让你看个够!」女鬼尖叫完,白净的脸瞬间变成今天早上我拜见过的那张鬼脸。不过这回又多加了满天纷飞的血水脓汁,吓得我赶忙往後跳开。

「好好好,对不起,是我说错话,拜托你变回原来的脸好不好?」我抱头鼠窜。女鬼倒也乾脆,又变回了原来正常的脸,只是嘟起嘴瞪著我,还是生气得很。我连忙点头,肯定她的合作:「这样好、这样好,瞧,乾乾净净漂漂亮亮的不是很好吗?」

女鬼看来没那麽气了。嗯,这倒是个好的开始。

「可不可以请问一下,你干嘛一直缠著我不放啊?」

女鬼瞪了过来。「你以为我喜欢?还不是你先惹我的!」

我一愣,「我惹你?这位小姐,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完蛋大吉了,我是要怎麽惹你啊?」

也许是我选词用字不够谨慎,总之,我似乎又触到她大小姐的逆鳞了。

「就是你这王八蛋惹到我了!」女鬼……我是说,丁爱梅丁小姐,纤纤玉指直指我的鼻子,痛骂:「明明人家杨警官都说不要登照片了,你还满肚子坏水,嘴巴上答应,心里却想著要用哪张照片才够耸动,你说我生不生气?生不生气?」

不会吧……搞了半天,就是为了这件事?杨警官说得还真没错,女孩子都是要面子的……

「废话!」丁爱梅尖叫,「我都已经死得那麽难看了,连出殡都不可能让人家瞻仰仪容,要是让你登出那种照片还得了!」

这麽说也是啦……我以前之所以能够昧著良心刊出那些劲爆麻辣的照片,是因为当事人无论如何都已经没办法来跟我抗议了;但丁小姐今天不仅来抗议,还身体力行让我倒楣到姥姥家去,我不让休眠已久的良心重出江湖好像也不行了……

「真的不能登照片?」我忍不住讨价还价。没办法,我上有高堂老母,下有车贷要养,能多挣一点是一点啊!

「你还跟我讨价还价?」丁爱梅不敢置信。「我已经死了耶,是个死人喔,你就算吓不怕好歹也该尊重我一下吧?」

「那……距离远一点的照片?」

「不可能!」

「盖上白布的照片?」

「休想!」

「真的一张都不能登?」

「最好连新闻都不要写!」

不会吧,姑奶奶,这样你叫我怎麽混饭吃啊?

「不然这样好了,」丁大小姐心不甘情不愿地让步,「我让你专访,但是稿子出去前要先经过我的认可,这样总可以了吧?」

自杀宣告…08…

专访?我眼睛亮了起来,脑海李立刻浮现出整篇报导的架构。以BBS上的那篇自杀宣告为开头,吸引读者的目光,然後介绍年纪轻轻便选择走上绝路的死者生平,接著就是分析究竟是什麽原因逼得死者结束自己的生命:是这个社会的冷漠?职场的压力?家庭或感情因素?还是死者本身背负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什麽血腥的照片、什麽耸动的标题嘛!等级太低了!要做就要做这种充满人文关怀的新闻——

「你想像力还挺丰富的嘛。」女鬼冷冷地说。

吓!鬼会读心术吗?

「不知道,」丁爱梅冷笑,「但我就是知道你在想什麽。」

很好很好,这样我就不用对著空气讲话,害别人误会我有妄想症了——好个屁啦!

「你给我留点隐私好不好!」我尖叫,但女鬼不理我。

「放心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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