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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认可自己的生活,并同化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不管在别人看来,他的生活多么地不可思议。我又想起一句话,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就是让人觉得它理所当然,注定如此的。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笑白不笑黑,在一个劣行驱逐良行的社会里,一切规则都已经颠倒。况且我不觉得我是一个劣行者,我只不过是彻底地抛弃了伪道德,过上了真生活,我就马上获得快乐,获得财富。

夜晚是欲望的天堂。当你明知道别人并不能很清楚地看清你脸上的神情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刻意去保持一副谄媚的笑脸,你脸上的笑容就可以自然地松驰下来。夜色渐深,灵魂深处原始的欲望在悸动不安地唤醒。缠绵的音乐、撩人的晚风、暧昧的眼神、诱惑的语言、性感的体态,空气中弥漫着欲望的味道。释放吧,渲泄吧,那压在繁缛的规矩和沉重的大山下欲望的火焰。燃烧起来吧,这不是罪恶。没有燃烧过的生命,不是圆满丰美的生命,压抑着欲望的生命,不是健康鲜活的生命。

我注定是一只扑火的飞蛾,看着远方闪动的火焰,勇敢而顽强地飞去。我明知道,我的生命将在扑火之时,燃烧地终结,可我毫不畏惧,毫不退缩。总有人愿意为了理想而牺牲生命,就像夸父,在追逐太阳的途中,饥渴而死。生命并没有宝贵到让我宁愿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的地步。虽然它如此短暂,虽然它只有一次,一旦失去,永不再来,但是在这地球上,已经有数千亿的人曾经死去,并且永不复活,可见死亡也是一件极稀松平常的事情。我愿意在燃烧中死去,我就尽力飞向我心中的烈火。我并不认为燃烧而死亡,是因我的罪而得到的罚,这仅仅是我自主的选择。没有谁强迫我,也没有谁能阻拦我。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都渴望火。烈火!流星在太空中流浪了亿万年,却始终冰冷、孤独、无趣。只有在最后的刹那,当它拥抱了烈火,它的生命才焕发出夺目耀眼的光华,烛照天际。死亡并不可怕,壮烈的死亡让人欣慰;生命并不可恋,苟且的生命让人厌恶。

在这沉沉的夜色之中,有一群孤独而悲怆的灵魂,游荡在人们视野的边缘,或者是视野之外。他们聚集在昏暗的地方,用体温去慰藉彼此的灵魂。或者流浪在荒原之上,无助而孤独地跋涉。若我不能抗拒命运之神的宣谕,我也不会附首贴地地屈服。你不是点燃了一堆火把,以为我没有勇气扑进去吗?看吧,我震动着翅膀,身体斜斜地划过漆黑而寒冷的夜空,扑进去,为理想而殉葬。

莎士比亚以他的不世之才,曾经写下大量气势若雷霆万钧、灿烂若银河霄汉的绚丽诗篇。但是他也曾写过这样的几句鬼话。他说:“两颗真正相爱的心是不会有任何阻隔的。如果有阻隔,就当是世人从未谈过恋爱,我从未写过诗。”这样的鬼话,我实在不屑于批驳。我和秦伟远隔千山万水,前后的两种生活宛如天壤之别。如今的我,相当于已经死了。我们说一个人活着,有两层意思,一是社会对他的记忆,二是他自己对本身的记忆。如今社会对我已经没有了记忆。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五百块钱以外,我不再和任何一个熟人联系。《黄金时代》里,王二跑到深山里躲起来,人们马上忘了他的存在,仿佛世界上压根就没有过王二。同样,人们也忘了何沫书的存在,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叫作何沫书的人。至于我自己对本身的记忆,也正在淡忘,而且我尽力快一点淡忘。记忆里只有一些星星点点、似真似假的碎片了,几乎可以说没有记忆了。所以我是死了的人了。但是我虽然尽了力,我仍然无法忘记秦伟。我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会联想到秦伟。我就将他想像成秦伟,我睡着的时候,紧紧地抱住身边陌生的男人,迷迷糊糊地呼唤秦伟的名字。早上他会问我秦伟是谁。我一笑而过。干这一行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在客人面前发怒、闷闷不乐,甚至哭泣。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痛多苦,你都要装出笑脸相迎。同样,我不乐意回答的问题,他也不能再问下去。这是规矩。玩这个最忌讳的就是动感情,哪怕他觉得我再可怜,他也不能表露出来。

第47章路在何方?

我并没有迷失自己。我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我不可能一辈子地卖下去,我肯定要干些事情的。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不可能从天而降,它要靠同性恋群体自己去争取。欧美国家的同性恋平权运动,开展四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中国的同性恋平权运动,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开始。我仿佛处在一片寒冷、寂静的漆黑之中,根本就不知道是夜里几点,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会迎来黎明的晨光。甚至不知道,黎明到底会不会来到这片土地上,来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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