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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花园(4)

他的名字是约翰·迪格,对不熟悉他的人,则是约翰·迪金斯。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擅长写字的人,上学的年头一结束(它们其实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本就没有上几年学),他为了节省时间,便开始停用自己姓的最后几个字母。姓的头三个字母(Dig)似乎就绰绰有余了:相比完整的拼写,头三个字母甚至更简洁、更准确地描述了他是谁、他干什么活,不是吗?于是他把自己名字签成〃约翰·迪格〃,对孩子们来说,他就成了〃挖土约翰〃Dig(迪格)在英语里是〃掘、挖〃的意思。。

他是一个充满色彩的人。蓝色的眼睛像两块遮在太阳前面的蓝玻璃。白色的头发直直地竖在他的脑袋顶上,像朝太阳生长的植物。当他挖土时,脸颊就会因为用力而变成粉红色。没有人能像他那样挖土。他打理花园别有一套,是参照月相的:月亮渐满时,种下植物,根据月相变化的周期来测算时间。晚上,他凝视着图表,计算做每件事的最佳时间。他的曾祖父这样打理花园,他的祖父和他的父亲也如法炮制。这门学问代代相传。

挖土约翰的家族一直在安吉菲尔德当园丁。过去,在宅子里有一个主理园丁和七个帮手的时代,他的曾祖父在一扇窗户下掘掉了一道长方形的树篱,为了不浪费,他收集了几百根几英寸长的枝条,种在苗床上,长到十英寸时,又把它们种在花园里。他把其中的一些修剪成低矮、尖利的树篱;让另一些自由地乱长,树冠长得足够宽时,他用大剪刀把它们修成球形;还有一些,他看出来,能修成金字塔形、锥形和大礼帽形。为了修剪他的绿色材料,这个有着一双粗糙大手的男人学会了花边制作者的耐心和细致。他不搞动物或人物的造型。你在其他花园里看到的那种孔雀、狮子和真人大小的人物造型,不合他的口味。他喜欢的造型不是严谨的几何图形,就是非常难理解的抽象形状。

在他活着的最后几年里,打理花园成了他惟一关心的事情。他总是急着干完一天里的其他活儿;他只想待在〃他的〃花园里,一边用手摩挲他修剪出来的那些形状的表面,一边想象五十年、一百年后,他的花园会变得多么完美。

他死后,他的大剪刀就传到了他的儿子手里,几十年后,又传到他的孙子手里。然后,当他的孙子也过世了,就传到了挖土约翰手中,当时约翰已经在三十英里开外的一个大花园完成了学徒期,回到家便接过了这份注定属于他的工作。尽管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园丁,但造型花园从一开始便是他的职责。怎么可能不是如此呢?他拿起木头刀柄已经被他的父亲握出形状来的大剪刀,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与刀柄上的凹槽很贴合。他回到家了。

乔治·安吉菲尔德丧妻后的几年,仆人的数目急剧减少后,挖土约翰却留了下来。园丁们离开后,没有人来替补。约翰还是一个年轻人,便成了默认的主理园丁,也是宅子里惟一的园丁。他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十分巨大;他的雇主对此却毫无兴趣。假如他申请,肯定能找到其他任何一份工作:你只要见到他,便会信任他。但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安吉菲尔德。他怎么可能离开呢?在造型花园里工作,天色刚黑,把大剪刀放进皮革护套里,他不假思索便知道他修剪的树正是他的曾祖父种下的,他工作的程序和所做的动作和他们家族的前三代人完全一致。所有这些他都太了解了,所以不需要思考。一切都理所当然。和他的树一样,他也扎根在安吉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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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花园(5)

那天,当他走进他的花园,发现花园遭到破坏,他的感觉是什么?紫杉树干上有深深的割伤,树干中心的棕色木头暴露在外面。拖把头都断了,球状的把头躺在柄的边上。被修成完美金字塔型的树冠倒向一面,圆锥形的树冠被砍得乱七八糟,大礼帽形的树冠被剁得七零八落。他注视着散落在草地上的长树枝,它们依旧翠绿,依旧鲜嫩。但是它们还是会慢慢枯萎,逐渐卷曲干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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