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你不是最不怕死吗?」

胖子扔两粒花生米进嘴里,学周润发那样咬。

「怕!怎麽不怕。谁不想活长命百岁?!」

项平端似乎终於发送完讯息,随手弹两下菸灰,根本没什麽抽。

「以後什麽打算?不考虑回去念个夜间部,至少高中毕业。」

陆朝不屑地从鼻子出气,「你是谁的口水吃太多。夜间部?不像你以前会说的话。」

项平端无所谓要不要脸皮,他也很乾脆接话:「没错,今天还没吃到所以等下要赶回去吃。」懒懒换个姿势翘起二郎腿,「这里谁不是在混日子,看你混得爽不爽而已。」

胖子夹中央左瞧右瞧,耐不住搓汤圆的本性,赶紧跳下海,「橡皮你管太多了啦!自己都差点毕不了业敢讲别人。」

项平端无视胖子艰辛,拿起酒杯对陆朝的碰一下,冰块与杯缘撞击发出清脆声响。陆朝清楚,项平端正在告诉自己。南日,还有一个南日。

「乾!兄弟。」

握紧杯子的指甲发白,陆朝撑起一个不怎麽捧场的笑脸,「你不怕我像以前一样整他?」

项平端没有喝,手拿著杯子也没放。

「他又不是小孩子,被整不知道还手。快点喝,一口气乾了!」

陆朝垂下眼皮,玻璃杯里的啤酒已经失去气泡。拖那麽多年,再喝,也早就变味。

我没忘记。谁敢动你的人。

陆朝猛一抬头几大口喝光,有一些还流进领子里去,胸前沾湿了一片。他一将玻璃杯放下,项平端也正好‘叩’地杯底敲上桌面,木质纹路都是交叠的圈圈水印。

项平端爽快地‘哈’一声,转头看向胖子,拍拍他肥厚的腰背,讲:「你陪金毛继续喝。」再看向陆朝,「我没搬家,找时间来我家喝痛快。」听在陆朝耳里,他忍不住骂干,这到底算不算诱惑。

帐已经先付过,项平端背了包俐落走人。胖子看项平端的身影消失在门後,故意夸张的叹气。

「『恶马恶人骑』,橡皮一定又是抓猴子去了。」

陆朝没有回胖子,因为刚才灌下的酒精发酵,害他想吐,却吐不出来。

胖子果然遵照项平端教诲舍命陪金毛,两个人勾肩搭背踏出酒吧小门,喝的钱包空空,脑袋更空空。陆朝不记得自己是怎麽和胖子说再见的,一个人摇摇晃晃在街上游荡,撞到谁没撞到谁,是电线杆还是活人都无所谓。

他在找。又不知道找什麽。

或许是一口呼吸,一份温度,能暖进心底。

太寂寞。再用力也挥不开前面的影子,他跟著那个人的脚步走,但是要去哪里?

我想回家!回家!!

快把脖子折断的仰起头,陆朝大吼。漆黑一片的夜空没办法带他离开。

也就是乾吼几声而已。金色的发丝在人群中异常醒目,可是他感觉不到。

他想要的,和平常人没什麽两样。

习惯用右手掌心包裹住左手腕,那里,有一道伤。

总在最支撑不下去的时候,想起来,曾经有人,给他一个家。

有塞满食物的冰箱,有一张大书桌,有一个不关门的人。

当你感觉最痛苦的时候,第一个想寻求的,未必是你最爱的人。

但,肯定是最依赖,最不可或缺的人。

陆朝直至现在才发现,此时此刻,他一点都不想看见项平端。

完全不。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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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忙碌的工作天。秦直被那桩医疗过失的案子搞得不能说焦头烂额,却相当棘手。从老鼠洞一样的捷运站口爬出地面,经过一条巷子,听见好像有人在争吵,声音还挺熟悉的。转头一看,正好与当事者之一对上眼,竟然是何毅品,气的面红耳赤。不意外,另外一个人是便当店的小老板。

何毅品恨恨推开人,快步走到秦直身边,头低低的讲:「走。」秦直没说话,手臂一伸搭上何毅品肩膀,在小老板敢怒不敢言的目光中离开。

走入大楼进到办公室,秦直锁好门,见何毅品依然僵硬站著,问:「怎麽回事?」何毅品只低头不回答,秦直换了个口气,开玩笑说:「你们两个吵架,中午还有没有便当吃?」

何毅品终於抬头看向秦直,目光却尽是嘲讽。「你很希望我跟他凑一起,这样你就轻松了。」

「你说什麽」

「我说什麽你不知道?!」何毅品彷佛已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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