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 (第1/4页)

可是,更多次,她都逃了出来,因为她心底始终残存着一点那近乎幻想一般的奢望,期盼着有那么一天,她爱的那个男人会回心转意,回来找她。那么,无论怎样,她都会原谅他,哪怕跟着他一辈子粗茶淡饭,浪迹天涯。

后来,她被卖进了太师府做侍妾,这对她而言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只不过买她的男人官更大一点,是当朝的太师而已。

可是,就在她一心想着这次要怎样逃出去的时候,造化弄人,竟真的再一次让她见到了那个曾经抛弃过她的男人。

只不过,是在长孙元贞那个老东西的床上。

那个一直在她的记忆深处为她吟诗作画,陪她抚琴高歌的翩翩公子,竟和她一样,只是这些达官权贵的玩物。

哀,莫大于心死…

于是,她疯了。

她不停的跑,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本能的想逃…

可是,她却是再也逃不了了,因为她怀上了不知道哪个男人的孩子…

长孙敬声。字长庚。

长孙太师将手中纸上的七个字翻来覆去地看了不知多少遍,也没瞧出其中的端倪。

陛下和大祭司怎么会知道那个贱人生了个儿子,又为什么要他留下这个来的莫名其妙的孽种。

可这是白塔上送过来的,真真切切是承光帝的字迹,是圣旨。

于是,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那个孩子长孙二公子的身份还是确定了下来…

那个疯女人依旧没日没夜的想跑,没办法,只好将她锁在太师府的后院禁地,同那个被送来做人质的蓝绍世子关在一起。

随着那个小孩子一点点长大,尽管怎么看他都不爽,但精明的长孙老狐狸还是很快的感觉到,自己似乎捡到什么大便宜了。

那个来的不明不白的孩子,实在是聪明的不像话,三四岁便开始自己能识字读书,五岁时便出口成章七步成诗,再大一点的时候,老狐狸拿着他写的东西冒充是自己长子的,引得朝野上下一片哗然震惊…

穿最破烂的衣服,吃最差的饭菜,常常挨打挨骂,还要和下人们住在一起。

长孙敬声从来没有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应该的,尽管没有人告诉过他,可是从那些下人们窃窃私语的只言片字里他早就知晓了一切。他知道,后院柴房里关着的那个疯女人就是他的母亲,而来路不明的自己能活下来就已是侥幸的奇迹了。

他喜欢读书,他也擅长读书,字里行间,他觉得自己可以同古人对话,博采众长,一点点充实着自己。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了,最开始小敬声学着读书写字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太孤单了。

偌大的太师府,他是一个很微妙的存在,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亦从来没有什么温暖关怀可言,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尽量的无视他,没有人搭理他,唯一有可能会爱他的人,他的亲生母亲,却疯了。

也就是在那些孤单苦闷的日子里,他与穆一哲有了交集,那个被关在黑屋子里的人,有着和他一样不被垂怜的命运。

他的冷清,他的淡漠,他的瘦削苍白,他一直低调沉默的像一个影子,黯然的神色中带着一种凄静的寥落。

如果说因为有了欧啸天的陪伴,洛阳勉强还有那么一段不完整的童年的话,那么长孙敬声则是实实在在的,被命运束缚的牢牢的。

长庚,那是昭明星的光芒里,一颗黯淡的残影。

在他十岁那年,眼见欧家得势的长孙老狐狸迫不及待的将他送到了白塔上陪昭明太子念书,白塔之上的藏经阁里收录了大燕历代所有的经卷典籍,每天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日子过得格外的快。

直到出了那件事,为了一个逃跑的娈童,欧啸天动手伤了长孙家的大公子。

原本也不是什么致命伤,如果没有被人在那伤口上又撒了一层使血流不止的毒药的话。

在整个长孙家哭天抢地乱作一团,在长孙元贞咬牙切齿要为儿子报仇,与欧家势不两立的时候,那个苍白的少年神色淡漠的将剩下的那半瓶药丢进后院的莲池里。

长孙敬修早就该死了,他曾不止一次的看见那个名义上的兄长凌辱他早已神志不清的母亲,可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其对昭明太子的轻薄之心,怎么可以呢,那个白莲一般的人,是他心底的神,不容任何人的亵渎。

他记得,他被送上白塔的第一个晚上,跪在大祭司静修的密室里,那个老者对他说的:

每一颗星辰都有自己的轨迹,而你的宿命,就是默默地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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