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严桐他知道,这两三年来当红的小生,影视歌三栖全能,长得也不错,歌唱得尤其好听。

他之所以光明正大地在庄励面前问,无非就是在传达一个信息,我对你很在意。

但是这种传达又有点婉约,至少庄励若是发起火来说我的事情你别管,那麽夏铭之就可以很无辜地说“其实我就是挺喜欢那歌手的”。

所以夏铭之算是很不要脸地就向乐乐下手了:“乐乐好厉害,居然认识那个大明星啊!”

乐乐激动地点头,“恩,小桐哥哥和爸爸很好的,小桐哥哥还抱过我,叫我小乐乐。小桐哥哥唱歌很好听,他特别喜欢抱著爸爸唱歌,爸爸每次听的时候都很开心。”

这些话,都是实话,但是理解起来却各有不同。

小孩子无意间说出来的事实,但是最後到了大人的耳朵里,都是经过了主观猜测後的结果。

庄励摸了摸童言无忌的孩子,只觉得是不是应该回家给她讲点安全意识,别谁问什麽就答什麽,到时候真的是被人卖了还帮著数钱。

夏铭之的心底却是风起云涌,百般滋味在心头,唯一确定的就是心中第一时间落实了严梧和庄励之间的奸情。

苦涩是有的,觉得庄励被人抢走了,属於他的庄励,却属於了另外一个年轻阳光的男孩子。

心底的那些小愤怒也很快地就蹿了起来。当年说爱得死去活来的是他,如今变心变得那麽快的也是他。

但是很快又沮丧起来,以前自己不懂事,伤得人家体无完肤,人家肯为他守节,那才是不可能的事情。

纠结的肠子都快断了,庄励和乐乐也要动身走了。

乐乐很懂礼貌地和夏铭之和庄勉再见。

庄勉朝乐乐笑了笑,挥了挥手。

夏铭之拉了拉乐乐的小手,继续温情攻势,“乐乐,有空找夏叔叔玩。”

乐乐搂著庄励的脖子,笑著答应。

庄励抱著乐乐转身离开。

哼,你要见我女儿,还得得我批准。要见她?门都没有,做梦去吧。

嘈杂的肯德基只剩下了夏铭之和庄勉。

夏铭之搅拿著吸管搅拌著可乐,无聊得可以。

“我哥他有新对象了。”庄勉说道,说得语调很平静,但是听著却有一种讽刺的味道在里面。

“我也听到了。”语调中带著微微的恼怒,但是细细品来,还是惆怅居多。

庄勉拿出手机,滑盖的手机推上推下,不厌其烦,“我这辈子除我以外,遇到的最倔的两个人,一个就是我哥,一个就是你。至於谁更倔一点,还真是不太好说。”

夏铭之把庄勉的手机从他手中抽走,不轻不重地摔到了椅子上,“我比他倔。我肯定。”

“我想不起来,我哥有什麽事情是认定了然後再放弃的。”庄勉也不去拿手机,就这麽盯著,嘴上也不停。

“我这辈子认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放弃过!”

“也包括利用我的感情?”庄勉尖锐地问道,失了一贯的优雅从容。

夏铭之看著庄勉,笑得讽刺,“彼此彼此。如果那时我们真有些喜欢对方,那麽现在,我们真的只剩下相互厌恶了。”

作家的话:

不就是被挤了个名额嘛,没什麽了不起的。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去南京某大学的自主招生的名额都被挤掉过,当时觉得人生无望,现在想想,还不就那点事!!!

现实3

严桐难得得了一天的休息时间,便睡了个昏天黑地,起来一看,窗外果然像是世界末日的样子,大雨滂沱,风声轰鸣,怪吓人的。

看了一下时间,都已经九点多了,严梧还没有回家。

刚想到他,严梧就已经打电话过来了。

“喂,小桐,在家吗?我今天有事耽搁了,现在下大雨不好打车,你过来接我吧。”严梧的声音从话筒中传过来,伴著滴答的雨声,也不知道是这边的雨声还是那边的雨声,突然有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恩。我马上过来。”

“不急不急,你慢点,注意安全。”

严桐下去取车,取的是迈腾,一般伪装出去,不想被人认出的时候,就开这辆。

没有哪个男人是不喜欢豪车的,但是严桐的职业决定了他要是还想要私生活,就必须得低调。

雨下的很大,视力所及范围极小,严桐开得极慢,本来十五分锺的车程,愣是开了半个多小时。

给严梧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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