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即是说,凌朔还是个可怜的处男!这要在华国,快十八岁还是处男的很多,但是他可是从小在美国长大,居然还是处男,就只得说,他的眼光,该死的高!

走到校门口,凌家的车已经等在路边了。可凌朔突然想起,他答应考试完就打电话给美国的好朋友雷恩,但在口袋里掏了掏,手机不见了。然后想起,考试的时候,本来手机是要上缴的,但老师说关了机放进课桌里就行了。

司机王叔见到打开车门就要上车的小少爷又把车门关了回去,不解。

“我的手机忘在教室了,你等多一下。”凌朔好心地说了一声,也不看王叔惊讶的表情,转身往教室走。

谁知一路回走碰上了叶同。

这不怪凌朔皱眉,只因为叶同总是有意无意挑衅他,要不是知道叶同是男的,他还以为这是叶同喜欢他,而故意要引起他注意而做出来的举动呢。

——

叶同把书包搭在肩上,眯着眼睛看着凌朔,充满敌意的语气阴阳怪调地说:“这不是我们学校的凌殿下吗?匆匆忙忙地往回走,难道是约了女生吗?”

跟在旁边的几个男同学都哄笑了起来,说:“老大,没准我们学校的凌殿下就是回去找张萌萌约会呢?刚才老大去找她的时候,她不是说约了人吗?”

“对对,老大,你看上的马子怎么可以被这个外国佬挖墙脚?我们教训他一顿吧!”

“没错,现在学校里老师也都走得差不多了,不怕被地中海(头顶谢顶)教务主任看到!”

“我早就看他不爽了!一副傲慢得不得了的高等人样子,比看瘸子宇那只小老鼠还不爽,早想揍他一顿了!也只有那些没眼光的女生说他是什么凌殿下!啊呸!我姓王,那还不王子殿下?!”

“幼稚!”凌朔很是不屑地说:“让开,我不跟小孩动手!”

这傲慢的话和态度在女生面前是酷,在男生面前也算是酷,但在男生的眼里,就是赤果果的挑衅!

凌朔也早看叶同不顺眼了,转来这间学校一年多了,他一直很懒,这在所有人的眼中,就是高傲冷酷,傲慢得让喜欢他的人更喜欢;不喜欢他的人更恨;畏惧他的人(这里的人是比老师,因为他们更清楚凌朔的背景)更畏惧。

以至凌朔从美国转回华国经过了一年多的高中生活,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当然,这跟谷宇的被漠视被排挤的情况不同,凌朔是懒得融入进去!在他的观念中,来这个学校读书,是他家爷爷的命令,还是不能反抗的命令!所以,交朋友什么的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的朋友在美国!

叶同被凌朔的话一激,冲上前去揪住凌朔的衣领,咬牙切齿地说:“凌朔,别以为很多人喜欢你就了不起!还有,你也只比我们大个一岁多,有什么得意的?!或者可以说你是个笨蛋,十九岁了还跟我们十七岁的小孩一起混高中,有本事你就不会在这里!”

状况调转,叶同的这话直戳凌朔的痛处,都怪他的爷爷,本来他都享受大学生活了,或许出现一个值得他主动出击的美女了,现在却害得他不得不混在一群毛孩子当中继续当高中生!

该怎么说呢?反正就是叶同经过一年多的挑衅,总算是成功点着了凌朔头顶的导火线。

“你找打!”凌朔冷声说完,抓住叶同揪着他衣领的手腕用力一转。

好在,叶同是个打架能手,在凌朔抓住手腕的瞬间,飞快地缩回了手,抬起右脚踢向凌朔的膝盖,分了凌朔的心,手腕脱离了骨折的命运。

由于这里是偏了主校道的小林道,如果夏天,这里倒是人气旺足,但现在是冷得缩脖子的冬天,又刚考完,没有谁会在这小树林里停留。

所以,躲在小树林里偷偷吸烟的叶同和他的四个小弟,与抄近路去教室拿回手机的凌朔大动干戈的打了起来……

至于这干架后的结果嘛,除了六个人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在意,反正双方没有不打不相识的超友谊发生。

——————

凌朔一边走,一边整理了身上微乱的衣服和头发,待走出小树林,他还是那个女生眼中高贵优雅的凌殿下。

可凌朔的心里还是很诡异的憋气,只因为他打得正爽时,叶同突然跳离战圈,推出手掌,说他答应了他的妈妈要陪她去超市买东西,捡起地上的书包,拍拍屁股走人了!

当时凌朔用膝盖压着那个姓王的同学,抡起拳头正要给王姓同学一个熊猫眼,哪会知叶同这么出其不意的说话,所以,反倒是他的背和肚子受到了夹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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