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4页)

方敏旭一笑,轻松地道:“前两天我打发芳姨把它抱到内地去玩一阵子!”他说着与李蜀天会心的一笑。

等他们到了沈家,发现沈宅灯火通明,方敏旭带着满腹狐疑轻轻推开大门,沈宅豪华的大厅里空荡荡的,但是楼上楼下每个房间都亮着灯。

沉重云自从连连遇鬼之后,就变得更加胆小,只要他在家里上上下下都会亮着灯,做了小狗也不例外。照理说已经没人在家的沈家不应该如此大放光明,方敏旭心理逐渐升起不好的预赶,慢慢移动着脚步,突然脸上一滴二滴热热的液体滴在脸上,他下意识的用手一摸,一手的血迹。方敏旭慌忙抬头一瞧,只见芳姨大张着眼睛被挂在沈家古董的吊灯上,铜制的钩子穿过她的咽喉,鲜血顺着那钩子一滴滴往下掉。

方敏旭如遭雷击,立刻像发了疯似的冲到二楼,卧室的床前放着一只滕编的小狗篮子,里面的棉布垫子还有一点余温,但是上面却没有小狗的影子。方敏旭连声叫着重云重云。他趴在地上,检视着床底,柜底,但都空空如也。

“重云,别躲了,快出来!”方敏旭轻声唤着,声音有点不稳。

“用这个!”李蜀天摘下腕上的电子表,道:“方圆十米以内的生物,上面都会有显示。”

方敏旭连忙接过,两人上上下下把沈宅找了一个遍,包括花园,车库,一直到地下室,方敏旭打开一个冰柜,脸色又一变,半晌才道:“连沉重云的躯体都不见了。”

ps :萨摩耶我曾经有过哦,很多很多年前,有一天我玩了回来,很晚了,走在家里的小道上,门口小店里面的主人说:小姑娘,你后面跟着一条小狗(所以要很多很多年以前》《|||),我转身一看,真得是一条小不点的小白狗(谁知它不久以后就变成一只北极熊了,泪)跟着我,我看它,它也仰着脖子看我。于是我就蹲下来,拍拍手掌张开双手,它就欢快的飞奔过来扑在我怀里。我就把它抱回去啦,一到我家就在我家地毯上尿尿,还一直追着我妈妈的拖鞋咬,表现实在不好,我妈妈坚决不肯养,打了一个电话给我的小姨,小姨连夜赶过来将它抱走了,心疼ING。半夜里它的主人找上了小区,不过我们小区那个时候住着好多达官贵人,门卫态度特别嚣张,明知道狗是我抱进来的,还把别人一顿臭骂。我知道了以后,第二天去找,也没找到主人,想起半夜二三点了,他们还在外面找,愧疚ING。后来它长得实在太大了,那个时候小区抓狗紧,小姨父就把它送给了一个乡下的客户。我还让我妈妈特地去看过,我妈妈说那客户很巴结我小姨父,那条狗又乖巧,坏事都是它挑的头,却最能见好就收,结果挨打的都是其它的小狗,所很受主人的宠爱,过得很滋润。不过我妈妈说这条小狗是标准的招财狗,凡是养过它的后来都发了财,偶看得出来她有一点后悔啦,哈哈哈。

不过那个晚上,它飞扑到我怀里的感觉真得很好,有的时候想起来就会有一点挂念它,所以昆德拉说狗是连接天堂与人的钮带,现在想起来,在那一刻是没错的:)

“等等…”李蜀天打开通讯耳塞,听了两句,连忙回头道:“我的同事在中环附近发现了生鬼,他正追踪过去!”

方敏旭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他想了一下,将伞放在了门里,然后跑出沈家大门,跳上了李蜀天的车子。

“你的同事跟踪生鬼会不会太危险了!”

“没关系,灵异警察当中有很多都是特异功能者,我这位同事叫黄良,他的鼻子发达程度是人类的二百五十倍,远高于狗的嗅觉。”他正说着,通讯讯号灯又亮,他听了一会儿,道:“生鬼接近了中环大厦的废墟…”

“他要去结界帝国!”

“你说那个时空黑洞?”

“嗯…你有没有听过伊桑?”

“伊桑?”李蜀天皱了一下眉头,道:“小的时候,似乎听一个老前辈偶尔提过一次,是日本扶桑的一个法术密宗门派!”

“你小的时候?”方敏旭疑惑地问道:“那是多久以前?看你乌色的毛色,起码有千年以上的道行。”

李蜀天憨厚的笑了两声,道:“我是人狐所生,所以天赋有限,即便从秦朝时在大山里勤奋修行到现在,也不过比其它刚满千年道行的同族刚高出一点点修行。我从出山到现在一共才几十年时间而已。”

方敏旭拍了拍他的肩,以示鼓励,他道:“这个伊桑就是生鬼术的来源处,不过它到现在为止,只是派人来弄了一个永生俱乐部,捞了一笔钱。我一直认为是一个捞偏门的邪门小派,没想到它秦朝以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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