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血族的夜视能力颇高,不若一般人类的视觉只强在于色彩辨识度、动态辨识度、及判读理解上,他们同时拥有媲美猫科的集光能力与鹰隼的解析度,只一会儿,他就得出自己身在玫瑰茎丛之中的结论。

交错的枝节将他包覆得密不通风,这是一具天然的玫瑰棺木。

饥饿感让他无法思考为何自己被置放此地,他只想大力吸嗅浓郁的玫瑰香气,好解了对血液那种疯狂的渴望,这香氛海能活络他全身细胞,让力气与理智一点一滴的回到身体里。

全身蠢蠢欲动,已经不耐烦被动地躺在棺木里。

「还不够……」他对自己说:「光是这样……不够……」

掌肌一使力,指甲倏地变尖变长后往围篱一划,锐如利刃的指甲能摧枯拉朽,玫瑰城堡霎时崩塌。

大片大片的晨光洒入,血族人被黑墨晕染的双眼一时间承受不住,急忙低头合下,银白长发恰如帘栊,替他遮挡掉刺眼光线。

同时间有纸片从他怀中飞落,此刻他却没心神辨别那究竟是什么。

湿气混着晨风拂来,鸟语虫鸣在四周跳跃着悠扬颤音,这稍稍抚平了他的焦躁,慢慢再睁眼,倾颓的城堡之外,风景由一线开展成为区块。

「这里是……」疑惑了,这里风景并不陌生,但是,他怎会在这?他不该在这里。

思考时,玫瑰荆棘上缀饰的一朵朵红花让他分了心。果然啊,名为「犹如狂恋中」的品种总是能深深撼动着他。

恍然大悟,原来是浓郁甜美的花香催醒他的梦,让他比某人预期的时刻提早醒来。

折了花往鼻端嗅,秀色正可餐,苍白脆弱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吻上绯色的花瓣。

青春的花朵颤抖了,死神的怜悯之吻知道,垂危花朵的芳馥最为醉人可口,将花朵的能量转为自己的生命,就是他向这朵花致上敬意的一种方式。

艳红的色彩扩散往贪食者惨白的脸颊与嫩唇之上,花瓣因此萎了,枯焦的色彩是陷身炼狱的明证。

咂咂舌,他说:「好甜……」

食欲一旦开启就无休无止,枯萎了一朵,他就换另一朵,在连连吸取了七、八朵玫瑰的精华之后,他眼里晕染的黑夜渐渐退去,显露出一双比蓝天还要璀璨的瞳眸。

麦伦·特伦森,俊美绝伦的年轻人,单就外表看来,有的是天使那超脱俗世的清丽绝俗,与所谓的吸血鬼一点都沾不上边。

饱餐了一顿之后,神智完全清明了,他开始想厘清处境,脚边一封信笺吸引他的注意,弯腰拾了起来,摊开信纸阅读。

由于受到结界的保护,纸张如新,纸上一手漂亮的钢笔字遒劲有力,显见写字人的严肃认真。

致 麦伦吾爱

玫瑰就算换了名字,闻起来还是一样芬芳。

您忠诚不渝的 吉罗德

看到第一句「麦伦吾爱」,吸血鬼皱起眉头,脑海自发代入某个让他恨之入骨的男子形象,待看到那个预期中的名字,轻哼一声,信纸化为碎片。

自诩为正义代表的骑士吉罗德·维因特对他做过的可恶事,值得他诅咒个十万年、百万年,忠诚不渝这样的字眼,根本不是那种骗子配得上的。

该死、他该死、吉罗德该死!

一面跨出玫瑰藩篱一面咒骂着那个人,同时间疑问涌上心头。

他所在的位置是精灵湖中央的小汀州,隔水望,湖旁小森林旁一栋石墙别墅属于特伦森家族的度假小屋。

「为什么没把我送到神御骑士团总部?」麦伦看着脚边的枯萎花朵,喃喃问:「为什么把我藏在这里?你又打什么坏主意?」

按道理说,身为吸血鬼的他因为一时收不住手杀了人时,吉罗德可以逮他回骑士团邀功,甚至当场杀了他都可以,却为何将他藏放在精灵湖?

因为我爱你。那人曾经这么说。

「我不相信!」麦伦大声说,仿佛借此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

他不相信,因为吉罗德是大骗子,他傻傻地以为吉罗德真是自己多年前好友的子孙,所以对他放下心防,甚至不小心让他走入了心里。

想到当时奇妙的心理变化,忍不住对自己嫌恶起来,看似冷漠冷淡的他,其实极易受人影响,然后被牵着鼻子走。

他不会再重蹈覆辙。

精灵湖风景优美,却因为传说有吃人的恶精灵居住,所以除非必要,普通人不会往这附近来,这也是吉罗德当初选择此地来隐藏麦伦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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