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救人 (第1/2页)

好书推荐: 本命三国

“滋滋,狗汉奸的女儿,确实该杀,叫他们投靠小本子,当卖国贼。” “强子,这种话咱们也不配说吧。出卖红党线索,害得他们一个据点被小本子给全歼,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是没干过啊。” “这能怪我吗,阿亮,要怪只能延安那边不给他们钱,个个都是副穷酸样。要是能多给我点好处,我能因为小本子的一千块法币,就为他们卖命?!” “都别给我吵了。重庆或延安,那都是爱国者操心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做好我们该做的,好好赚钱就行。”余爱珍冷声。 听到他们的对话,远在数公里之外的高凌宇,眸子微寒。 “当土匪也罢,居然还残害过我红党,这些狗登不是的玩意,确实都该死!” 呼唰! 在高凌宇的操控下,百灵鸟瞬间化作一把利剑,极速俯冲而下。 下一刹那,百灵的尖喙,就宛如把利器,猛猛插入进了那个叫强子的喉咙里。 “啊!!” 强子发出声狰狞的惨叫,声音却是浑浊不清的,嘴里还在喷血。 他怎么也料想不到,一只看似普普通通的百灵鸟,竟然会给他带来致命一击。 不过百灵的下场也没好到哪去,鸟喙刚插入进喉咙,就被强子两只手给死死抓住,几下就把它给捏死了。 “噗通~” 强子倒躺在地,一抽一抽,喉咙处的那个窟窿,鲜血也如泉水般,猛猛往外涌出。 余爱珍和另外两名男子,看到这样极其诡异的一幕,全都彻底傻了眼,面色惶恐,犹如大白天见了鬼似的。 “强子…强子被一只鸟给杀了…” “这只鸟难不成听得懂人话吗?” “别给我自己吓唬自己!这只鸟刚刚就是想飞出去,而强子恰好挡在了它的必经之地,所以才误打误撞,将鸟喙误插进了他喉咙里!” 余爱珍却很快冷静下来,做出个最合理的解释。 小胡子男和大块头男,听后也是觉得很有道理,顿时萦绕在心头的那股诡异感,便烟消云散了。 不过三人虽然觉得强子的死,是出于巧合,可却也没因此就放下防备之心,反倒更加警惕,纷纷掏出毛瑟手枪,在车间内扫荡。 看看有没有其它百灵鸟。 有的话,就给他补上一枪。 省得意外再次发生。 高凌宇发现这伙土匪后,并没坐以待毙,已是展开了行动。 不一会,就搭乘黄包车,到达废弃造纸厂附近。 同时,厂房外边,一只隐藏在树枝上的百灵,仍在观察着二楼车间内的一举一动。 叫余爱珍的女人,和两名男子,他们没有再像刚刚那样松懈,都打起精神,盯着外头。 余爱珍盯着厂房大门口方向。 小胡子男,则盯着厂房后门。 大块头男,则看守着厂房左侧方向。 “前后左,都有被盯着,那我能选择进入厂房的位置,就是他们看不见的右手边。” 高凌宇正在一片杂草中穿梭,此时他距离造纸厂已经只剩下不到五十米。 也早就把枪掏出,型号是勃朗宁M1900,子弹7发,有效射程30米。 “三人虽然已经分开,但距离都不远,只要我能悄摸溜上二楼,以我受过专业训练的枪法,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口气就能把他们全部给解决掉。” 高凌宇自信道。 没穿越时,18岁时,高凌宇也在部队当过兵,而且不是义务兵,而是留队了一次,共当了五年。 在部队里,他枪法虽然达不到兵王的标准,可在三十米之内,射出的子弹枪枪能打中人,对他来说还是没有压力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为了抓捕抗日份子,这把格朗宁,他也打了不少颗子弹,所以不熟悉格朗宁这把枪,也是纯属不存在的。 何况他还拥有原主的所有能力。 此时高凌宇已是穿过草丛,进入了造纸厂,他现在正在上楼梯,脚步很轻,人类的耳朵,基本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而且他还有百灵这个第三视角,在注视着余爱珍三人。 他能安全进入造纸厂,就说明,三人还没有发现他。 而此时,三人也依然在观察着外面,而他们身后,却都没有任何一点点防备。 很快,高凌宇便踏上了二楼。 不过高凌宇并没有立即现身开枪。 而是在脑海中,将余爱珍三人的位置,迅速推演了一遍,又推演了第二遍,第三遍, 将三人位置全部记住后,高凌宇眸子微凝,当即现身,出现在车间门口。 “砰!” “砰!” “砰!” 随着扳机的扣动,三颗子弹,在短短一秒钟之内,连续从枪口爆射而出。 大块头男和小胡子男,身都还没有转过,后脑勺就被子弹爆开了花。 但第三枪,却没能一击将余爱珍爆头,因为听到枪声的那一刻,这女人就做出超乎常人的反应,迅速扑倒在地。 所以第一颗子弹只打在窗户玻璃上。 但可惜高凌宇也不是普通人。 他马上就迅速补了两枪。 “砰!砰!” 这次,余爱珍再也没那么好的运气,一颗子弹打中了她拿枪的那只手,另一颗子弹打中了她一条大腿。 没有打头,并非因为高凌宇枪法不准,而是他想留个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