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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律師推了推眼鏡,將證據資料翻到了當時南岸報警留的那份存證那一頁。
「因此,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並未違反競業合同,同時被告人苟築業已違反各項規定在先。我方因此決定對被告人苟築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責任,並按要求給予賠償。」
審判長點了點頭,又將目光移向坐在原告席的俞笙。
俞笙微垂著頭坐在原地,他手指間似乎正摩挲著什麼,神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漫不經心。
審判員開口:「原告,你還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嗎?」
俞應聲抬起頭。
旁聽席上一直暗暗緊張的李好的第一反應,竟然是還好俞笙有在認真聽。
「沒有什麼了,」俞笙輕輕笑了笑,「嚴律師說的很全面。」
審判員點了點頭,又轉向被告那邊。
被告方律師適時舉手:「我有問題想要提問原告。」
他在得到審判員允許後轉向俞笙,徑直開口:「原告方代理人提出,原告在簽訂競業合同時曾遭受相關威脅,但沒有出示具體證明,我想請問原告,可否詳細說明一下是何種威脅?」
俞笙坐在原地靜了幾秒。
「苟經理用我前隊友相關事情來進行威脅,」俞笙垂了垂眼,似乎在回憶著什麼,低聲開口,「具體的情況苟經理想必清楚。」
他抬頭望向對面神色難看的苟築:「請被告方代理人詢問一下被告人,是否還需要我繼續詳細說明?」
苟築神色陰沉地可怕,他衝著被告律師微微搖頭,示意俞笙說的沒有問題。
被告律師也並不慌張,不緊不慢地進行到了下一個問題。
「我還想請問原告,剛才原告代理人提出我方當事人多次對您進行電話騷擾,但我想請問,為何您方給出的證據只有一份通話記錄?」
俞笙沒有說話,旁邊的嚴律師忽然拿出拿出了份錄音筆,遞給了審判員。
「這是一份我方當事人與朋友的通話記錄,發生在我方當事人被被告暴力傷害的那天,從背景音可以聽出,被告人對我方當事人多次進行惡意威脅,甚至最後動手傷人——這個有之後的警察局案底為證。」
——那是時幸第一次帶俞笙去醫院的那天,南岸和俞笙手機的通話錄音。
這個不在開庭前雙方互換的證據之中,被告律師神色間有些意外。
他回頭看了苟築一眼,苟築神情難看,低聲說了句什麼。
被告律師再次轉向俞笙:「但這也並非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多次電話騷擾』的佐證,我方想請問的原因,是為何『多次電話騷擾』,卻只能提供一份相關錄音。」
這就屬於有些咬文嚼字了。
俞笙忽然明白了什麼。
——苟築可能隱隱約約知道這場官司他註定贏不了了。
所以他要盡己所能地來噁心俞笙,讓俞笙跟著他一同痛苦。
俞笙輕聲開口:「因為前幾通騷擾電話時,我精神狀態並不好,並沒有想到要去錄音。」
俞笙看到,對面的苟築滿意地笑了起來。
俞笙摩挲著手指上時幸給他的戒指,忽然伸手,頂著苟築詫異的目光,從嚴律師那裡抽出了一份醫療證明。
「而苟經理也是知道這一點的,我有相關的聊天記錄存證,」俞笙抬起頭,「我方推測,苟經理有故意利用此點的嫌疑,肆無忌憚多次電話騷擾,甚至刺激我發病。」
俞笙抬起頭,望著對面神色不可置信的苟築。
苟築很了解俞笙的性格,他知道俞笙怕親近的人替他擔憂,所以什麼事都喜歡往心裡藏,不惜一切想要隱瞞。
所以苟築才故意逼俞笙當眾說出來。
俞笙忽然明白,那天時幸故意讓微醺知道這點是為了什麼。
他望著對面笑容僵在原地的苟築,桃花眼彎了彎。
可惜現在已經不再是從前了。
——他怎麼可能再讓苟築如願。
作者有話要說:
每日小劇場:
把時隊護狐狸打在公屏上!
今天往評論區丟一隻抱著戒指的小狐狸(快來摸摸狐狸接好運)
——?
第49章 結果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竊竊私語, 有驚訝也有譴責,俞笙的臉色有些發白,但神色卻依舊格外平靜。
苟築完全沒想到俞笙不顧自己也一定要反將他一軍。
面前的被告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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