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黑白勾结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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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国京都城中,某个街区集市,有一个中年女人在一个烙饼摊上忙碌不停。她靠这个烙饼小摊养活一家人。

她身边还带着一个五岁女儿,名叫小倩。小倩很懂事,总是跑到妈妈身边,想给妈妈帮忙。

不过,妈妈担心孩子靠近火炉太危险。便让小倩到后边的一株大树下,独自玩耍。小倩蹲在地上,盯着一群蚂蚁着了迷。

一会儿,来了一群顾客围住了烙饼摊。妈妈一忙,就把小倩给忘了。

有一个男人迅速走到小倩身后,捂住她的嘴,强行抱起她就跑。那男人是一名“牙人”,即偷盗、贩卖人口的人,他们正是血月的“拜鬼教”帮派分子。

自从血月当上“拜鬼教”帮主,该地的贩卖人口生意变得越来越猖狂火爆。女人和儿童失踪的案件频频发生。

烙饼女人听到女儿微弱的一声“妈妈”,敏锐回头去看的时候。男人抱着小倩已经跑出很远。

烙饼女人立即发了疯一样追赶,但那人跑得风一样快,眨眼就消失在街角,不见了踪影。烙饼女人急得呼天抢地:“小倩,我的小倩,快来人救救我的孩子。”

小倩就这么被当街抓走了,烙饼女人只好跑去官府衙门击鼓报案。

州府衙门倒也重视,迅速派出二十多名捕快,全城搜捕人贩、解救小倩。

领头的总捕头名叫钟逵。钟逵是一个浩然正气、嫉恶如仇的人。他天生一颗侠义之心,好打抱不平。自从他当上州府总捕头,更是满腔锄强扶弱之志,誓要铲除一切戕害弱小的人渣恶棍。

接到小倩被当街抓走的案件,他全力以赴,发誓要找到人贩、救出小倩。

他带人跑遍了全城的红楼、赌场、黑店等等帮派分子聚集场所,四处走访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在一家赌场,抓到了那个抢走小倩的男人。

男人一开始嘴很硬,拒不供出小倩的去向。还对钟逵说:“钟大人,我好心奉劝你,这个案子不要查下去了,我们的帮主你根本惹不起。”

为了找到小倩,钟逵只好对他施以可怕的“笑刑”。

所谓“笑刑”,是将犯人捆绑在凳子上,脱去鞋袜,在其脚板上涂抹蜂蜜糖水。然后牵来一只山羊,对着犯人脚板不停的舔食。受到羊舌头的拨弄,犯人会奇痒无比,笑到呛气。一直持续下去,会活活笑死。

果然,男人受不住刑,乖乖招供。

根据男人的供述,钟逵继续深查,最终查到后台老板,“拜鬼教”帮主血月。

但是,“拜鬼教”势力庞大,其老巢建在一座地堡之中,防守严密。单凭钟逵手下那几个捕快,想去抓捕血月,等同送死。

钟逵遂向知府上报,要求增兵剿灭“拜鬼教”,抓捕帮主血月。

不料知府一听案件牵扯“拜鬼教”血月,当即下令钟逵直接结案。宣称是那名街头抓人的男子一人所为,由那名男子承担一切罪责、入狱服刑了事。

而“小倩”被当成失踪,无限期搁置。

知府明显包庇帮主血月。钟逵又气愤又不服,他不顾阻力,继续暗查,果然发现知府收受血月贿赂的证据。知府大人明目张胆,成为“拜鬼教”血月的保护伞。

“小倩”爹娘不服知府断案,大闹公堂,又被知府拘捕入狱。

钟逵哪里容得如此卑劣肮脏、目无王法之事在眼前发生,他誓要揭发徇私枉法的知府大人。

他决定去找巡抚大人。

知府听说钟逵公然跟他作对,就捏造罪名,下令将钟逵革去官职,捉拿关押。幸亏钟逵勇武,打倒了前来捉拿他的捕快,跑掉了。

钟逵遂遭到黑白两道的双重追击,知府通缉他,血月也派出杀手刺杀他。

钟逵一次次死里逃生,但也付出惨重代价。一天深夜,他的房屋被血月派来的一群鬼族人包围,他终是打不过飘来飘去的鬼族人,全家被捆绑在屋里。

鬼族人点一把火燃烧了房屋,扬长而去。可怜钟逵一家全部葬身火海。奇迹的是,唯独他一人竟然从火海里冲出来,捡回一条命。

钟逵全身烧伤,严重毁容。但他仍然没有屈服,伤好后,他继续上告,找到巡抚大人,控告知府与“拜鬼教”帮派勾结,荼毒百姓。

巡抚读过钟逵的诉状,当即表示,一定会严查知府的犯罪事实,以正律法。

不料第二天,巡抚就改了口,声称经查,知府奉公守法、一身清白。并驳回钟逵控诉,维持知府对“小倩”一案的判决,认定“拜鬼教”与“小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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