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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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李小龙维持较长较稳固师徒关系的不到10位。大部分虽有名气,但无权力。有权势的有两位,一位是电影制片人温特劳布,另一位是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

好莱坞实行的是明星制。但明星只是受宠,而无实权,说穿了明星是棵摇钱树。真正有权的是主宰明星制的制片人,一部影片的策划、剧本创作、导演风格、演员风格、影片投资等等均由制片人一人说了算。制片人只对公司的总裁负责(有的本身就是公司的老板或经理)。温特劳布在好莱坞的地位非同小可,他曾做过《泰山》的制片,那是一部极轰动极卖座的影片。

罗曼波兰斯基是好莱坞的星级导演,他拍摄过多部卖座电影,深得老板和制片的青睐。因此,他虽不能对一部影片说了算,但说出话举足轻重。罗曼波兰斯基作为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很使师傅风光一回。那是他在瑞士休假,心血来潮,想在风景如画的日内瓦湖畔学中国功夫,于是订好往返机票,请李小龙飞往瑞士。这件事,使得好莱坞及武术界人士对李小龙刮目相看。

他们都有能量促成李小龙担任重要角色而不是串演,但他们没这样做。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是他们没有中国功夫弟子报师恩的概念。

在他们看来,他们已付了李小龙的钟点费,不再欠师傅一丝一毫的情——这又是一条美国的法则。

同时,李小龙是个硬直的人,不会向弟子开这个口。他总把成功的希望放在自己实力上,即使很不成功时,他也初衷不改。

不能说美国人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就没有一点人情味。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史达灵·施里芬、詹姆斯·高宾在这方面,就颇有东方功夫弟子的味道。

施里芬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剧作家,高宾则是一位资深演员。他们为功夫老师李小龙在好莱坞所受的待遇忿忿不平,有意促成李小龙的愿望,千方百计为李小龙在电视电影中找角色。

施里芬在一篇文章中回忆道:“詹姆斯·高宾和我从某种意义上,简直成了李小龙的私人顾问。即使是如接受一项工作应该索取多少报酬,或在一部电视剧中拍段戏要多少钱,我们都为他出谋划策。”

但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李小龙的潜力在好莱坞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在美期间,李小龙参加拍摄的电视剧都是以配角的身份出现。其中最成功的一部是叫《盲探神犬》。

《盲探神犬》是施里芬与李小龙共同策划的。那是一部多集电视系列剧,主角盲探贯穿到底,配角是一集换一个,每集故事独立成章,李小龙则演其中一集中的配角。

施里芬刊文回忆道:“那一集的名字就叫截拳道,也就是李小龙那套独门功夫的名字。由詹姆斯·佛兰斯饰主角盲探;李小龙饰一个卖古董的商人,在码头上救了因办案而被一些恶人欺辱的盲探。当然,这个盲探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得到的。李小龙演出的那个角色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为了要复仇的动机是不对的。故事接下去就是这个瞎了眼的私家侦探怎么决定去学截拳道。李小龙精湛的表现,不仅赢得观众的垂青,也使美国的导演和制片对东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尊敬。第一集《盲探神犬》震撼了好莱坞之后,其他美国的电影工作者开始找李小龙参加其他片集的演出。”

李小龙在这一片集中,通过东方的古董商人表现出古老的武道理想,学武为的是行侠,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目的——古代的功夫师往往会拒绝为报私仇而来拜师的弟子,俗称:“无欲则刚”,“仁者无敌”,“背水一战”,“置于死地而后生”,等等。当然美国观众不会去深究其内涵,他们看好的是李小龙表演的功夫。

《盲探神犬》第一集的片名最后不叫《截拳道》,而叫《窄巷》。

片集在电视网播出,效果出奇之好。美国大小报刊,其中包括《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这样的大报,莫不口径一致地叫好。这种赞誉跟当年播出《青蜂侠》所获得的溢美之辞迥然不同。评论《青蜂侠》只侧重李小龙的功夫,而漠视他的演技。对《盲探神犬》的评论却是看好他的表演才能。

李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得意地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谈论我的演技。”

《盲探神犬》由派拉蒙公司出品,首播仪式十分热闹,李小龙兴奋不已。

李小龙是1971年离美赴港的,他初次上荧屏就不同凡响。这期间,李小龙在好莱坞呆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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